日前,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我们预计随着前期《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及此次《细则》的出台将意味着转融通推出也已为时不远。
根据安排,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由此前的90只扩容至285只。其中,上交所由原来的50只股票,扩展为180只股票和4只ETF基金;深交所由此前的40只股票,扩展为98只股票和3只ETF基金。调整后的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将于12月5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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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大型券商在资本规模和券源上都占据更大优势,因此将更受益于标的券的扩大。
我们认为《细则》发布蕴含两层含义:对于已获试点资格的券商而言,《细则》发布意味着融资融券标的券扩大,客户需求将显著提升。对于尚未获得融资融券业务试点资格的券商而言,融资融券转常规意味着多数券商都将有机会参与这一利润丰厚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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