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银保监分局人民人寿沧州中支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合计10.5万元沧州银保监分局

沧州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沧银保监罚决字〔2023〕8号)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中心支公司、陶书松、陈硕)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沧银保监罚决字〔2023〕8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陶书松(时任个人保险代理人)
陈硕(时任个人保险部业务协管)
单位名称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中心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田静涛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利益、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二条,《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一百一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对人民人寿沧州中支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合计10.5万元;对陈硕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2万元;对陶书松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00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沧州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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