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近日,有群众反映,2011年11月7日,同煤集团同家梁矿发生一起安全事故致一人死亡并瞒报。
近年来各类瞒报事故可谓层出不穷,每一起事故的瞒报后面似乎都有个别政府官员若隐若现的身影。如今在一些地方,一旦发生了事故,对于一些企业负责人来说依法上报似乎成了自裁之举,“捂盖子”瞒报却成了首选。就此,国家安监局表示,这几年所有隐瞒的事故最终被广大民众和媒体披露出来,“只要一披露出来,我们就会认真地去核查,查清了以后,就要严肃处理,罪加一等”。然而,各地的瞒报事件却依旧时有发生。
近日,有群众反映,2011年11月7日,同煤集团同家梁矿发生一起安全事故致一人死亡并瞒报。记者了解得知,11月7日中午12时多,同家梁矿综采一队在工作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违章指挥,致使转载机在一米高处垮塌,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事故发生后矿领导与死者家属经协商将此事私了,并没有按有关规定上报。据悉,死者李海旺,男,家住矿务局新四区。
今年5月份,国务院安委办又通报了黑龙江省鸡西市滴道区桂发煤矿“4·26”等六起瞒报、迟报、谎报事故。通报要求:坚决遏制事故发生,严厉打击事故瞒报行为!然而一个具有60多年开采历史的国有大型煤矿企业同家梁矿,却依然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瞒报安全事故。来源:网络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