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周刊( 有限公司”和“青龙满族自治县龙汇矿业有限公司”,欠款金额分别为5445.36万元和2020万元,其中针对“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同期销售额为6060.26万元,则应收款占比高达89.85%,远高于公司披露的销售模式应对应的水平;而“青龙满族自治县龙汇矿业有限公司”则更是未能列入2011年上半年前五大客户名单中,以排名第五位客户销售额2384.62万元计算,针对该客户的应收款占比最低也高达84.71%,而且从披露的往年前五位客户名单来看,“青龙满族自治县龙汇矿业有限公司”并非利君实业的大客户,针对这样一家历史上并没有重大合作的公司,给予如此高的信用额度,是否存在较大风险?更何况这还有悖于公司公布的销售模式,可见利君实业所谓的结款方式不过停留在纸面上,并未落实到实际经营过程中。
此外,利君实业在2011年上半年末针对一年以内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584.35万元,占该账龄下应收账款余额19478.25万元的3%,小于5%的坏账计提常用比率。两个百分点的差异比率为该公司降低了389.57万元资产减值损失,则利君实业此举涉嫌虚增利润。
信披中的低级错误
在利君实业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利润分配信息披露中,还存在一个“乌龙”。该部分第四项披露,“2010年12月10日,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滚存未分配利润3.25亿元的决议”,随后则披露“截至2009年9月8日本次未分配利润已转增完毕”,一项2010年底才决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怎么可能在2009年第三季度便实施完毕?这显然是招股说明书中的简单叙述差错,在作为拟上市公司惟一形象展示的招股说明书中,竟然存在这样的低级错误,该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实在令人担忧。
原材料采购-消耗对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