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生化(000930)昨晚发布公告称,被准予退付2010年度已缴纳增值税1155.17万元,退付控股子公司安徽中粮生化燃料酒精有限公司2010年度已缴纳增值税2684.26万元和2009年度已缴纳增值税38.5万元,合计约3878万元。
据中粮生化同天晚上公告,近日收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通知显示,以粮食为原料生产用于调配车用乙醇汽油的变性燃料乙醇,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同时恢复征收消费税。其中2011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退税比例为80%,2012年退税比例为60%,2013年退税比例为40%,2014年退税比例为20%,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2011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按1%征收,2012年按2%征收,2013年减按3%征收,2014年减按4%征收,自2015年1月1日起,按5%征收。
中粮生化昨日收报6.85元,跌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