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这是指相关承诺需要披露。而对于之前是否需要披露相关信息,该人员表示上市公司并不清楚,以前也没有遇到过。
不过,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郑名伟律师向本网表示,如果是没有必要的话,相关部门也不会要求中科三环做出信息披露了。郑名伟律师认为,中科三环延迟信息披露,存在工作失误或遗漏。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会特聘委员杨兆全律师指出,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只要是对上市公司权益和证券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重要事件,都需要及时披露。而中科三环三个大股东做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书,对上市公司的经营有长期重大影响,该信息公布与否对该公司股票可能会产生重要影响,属于要及时披露的信息。
定增前景看似不错
能否控制原材料却存争议
据资料,此次定增资金将投向北京、天津和宁波的三个项目,中科三环表示,本次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的稀土永磁材料毛坯产能由1.2万吨左右增加到1.8万吨左右。这样,上市公司一方面通过产能的大幅提高有效缓解目前产品供不应求的局面,另一方面提高产品质量可以保持公司在稀土永磁材料领域的领先水平。
不过,一位不愿具名的证券研究员向中国资本证券网表示,中科三环的项目看起来前景不错,但需要注意的是,中科三环并不拥有稀土矿,因此公司产品的盈利能力将会受稀土矿这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
该研究员进一步指出,当前国内一些大型稀土生产企业已开始停产保价,而中科三环2011半年报、三季报显示,公司钕铁硼的吨净利润达6-9万元,远高于市场预期,这或许与低价稀土库存有关,但这种发展显然不可持续。而作为加工环节的企业,中科三环没有控制上游稀土资源,也就无法持续分享稀土价格上涨的好处,对稀土价格也没有实际控制力。
因此,有投资者认为,中科三环没有控制上游原材料,可能成为上市公司发展的一大短板。但中科三环董秘办相关人员表示,上市公司有参股稀土原材料生产公司,如赣州科力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赣州南方稀土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同时跟五矿也有战略合作协议。而对于外界质疑中科三环可能增持赣州稀土股份的传闻,该工作人员表示,上市公司没有进一步扩大股权的打算,只是参股,目前不会增持。
上述证券研究员进而表示,中科三环其实一直都想掌握上游稀土资源,但这是上市公司想控制就能够控制的吗?特别是在现有价格条件下,中科三环想控制就更难了。而参股稀土公司,也只能说是给一些量,价格还是要随行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