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0多亩耕地用来开发,却没有土地部门的任何批文和手续。而内乡县国土资源局聂局长称,因为这是乡镇政府行为,他们国土局没有办法做笔录、下处罚决定,希望记者去乡政府了解具体情况。那么违发占地真的就无人能管吗?
近日,有河南内乡桃溪镇村民至本刊举报:称该镇为了搞房产开发,从所辖庙岗村和上河村村民手中违法征得30多亩耕地,然后让一家房地产公司用作房地产开发,并以每套23万~28万的价格对外出售,违法占地谋取利益,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记者赶到河南内乡县桃溪镇,在施工地点记者看到两排楼房已经拔地而起,施工地点有很多工人正在忙碌着。当地村民告诉记者:“这些地都是村民的耕地,镇政府前年就从村民手中买了下来,今年开始施工盖房,这些房只要有钱谁都可以买,一位姓李的村民刚刚花了28万定了一套,现在有三分之二的房子已经有了买主,政府的名义是建设新农村,其实是在变相的搞开发”。
记者随即来到县国土资源局了解情况,在国土资源局一位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聂局长正在开会,记者用手机和聂局长取得了联系,并把来意告诉了聂局长,等待回复。等到12点左右,估计会议已经结束,于是再次拨通了该局聂局长的电话,但并未接听,再次拨打聂局长电话,已经关机。
在办公大楼,记者又找到一位姓王的副局长。王局长告诉记者他刚调到该局一个月左右,具体情况不太清楚,国土资源局纪检书记刘光旭书记负责下面的工作,他正好就在桃溪镇。记者随即和刘书记取得了联系,并约好下午3点在该乡镇见面。下午3点左右记者准时来到桃溪镇,并未见到其本人。电话再次联系时,电话始终处于无法接通状态。无奈之下,记者又联系了该乡国土所杨东华所长。杨所长告诉记者:“村民所反映的那两处工程,确实属于违法占地,并且我已经向国土局打了报告,国土局已经知道此事,具体情况不便说。”
下午5点左右记者接到了国土局聂局长的电话,他很无奈的告诉记者,桃溪镇的占地,确实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因为是政府行为,他们国土局没有办法做笔录,下处罚决定。希望记者去乡政府了解具体情况。记者于是再次以短信与桃溪镇的党委书记胡著伟书记联系,截止发稿时为止没有任何回复。
30多亩耕地用于开发却无任何合法手续,而当地国土局却以政府行为无法行使其监管权利,到底是权大于法还是另有隐情?是内乡县国土资源局主观上不愿去监督管理,还是客观能力达不到?而这其中又有着什么样的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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