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昨日正式印发《关于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允许境外投资者用合法获得的境外人民币依法在中国境内开展直接投资活动,并规定跨境人民币直投在中国境内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投资有价证券和金融衍生品以及用于委托贷款。同日,央行发布《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同城315诚信网产经,允许境外投资者和银行据此办理相关人民币结算业务。两份文件的下发意味着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FDI)得以正式推出,人民币资本项目的开放也将由此迈出重要一步。
《通知》规定,跨境的人民币直接投资房地产业应按照现行外商投资房地产审批、备案管理规定执行。通过备案的,将在商务部网站上予以公示;参与境内上市公司定向发行、协议转让股票的,应按照《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的要求向商务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通知》还明确,人民币出资金额达3亿或3亿元的人民币以上;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小额信贷、拍卖等行业;外商投资性公司、外商投资创业投资或股权投资企业;水泥、钢铁、电解铝、造船等国家宏观调控行业的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应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