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鑫矿业公司毁地开矿无手续 以租代征数百亩
2011-10-26 20:37:32 来源: 评论:0 点击:
在距离洋县县城70多公里的秦岭深山里,藏匿着一座座被开采殆尽的矿山,机器的轰鸣掩盖了座座秃山的泣诉,大山仿佛在追忆自己曾经植被葱郁的过去。
据了解,海鑫矿业公司等三家企业在对洋县桑溪乡的铁矿开采过程中,未取得相应土地手续,而采取“租用”方式获得了土地使用,并且利润可观。然而,当地群众并没有从矿产资源开发中得到应有的利益。尤其让他们感到气愤的是,当初企业占用耕地修建的尾矿库,答应在其闭库后进行治理,但现在尾矿库由于溃坝已经废弃,可复垦措施无一落实,严重影响了当地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
多年来,手续不全的企业为何能持续生产?为什么农民手里会出现跟企业直接签订的租地合同?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久拖不决的纠纷?带着诸多问题,记者到采矿现场进行了解。
300亩土地无手续,企业照样生产
沿着崎岖的山路一路驶过,不时有半座山、甚至一座山被挖的黄土、岩石裸露在外,景象很是“壮观”。
“手续恐怕都不全,中间老板还换过一次,多少亩我说不清,反正几百亩肯定有了。”刚进矿区,桑溪沟村的冀大姐向记者反映。“前段时间,因为一座尾矿库下雨溃坝了,汉中市安监局都来过了,叫他们停止生产,但企业一直都在生产。”
据介绍,这些矿产项目已经给土地、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想要恢复很难。海鑫等企业采矿时形成的“矿湖”被生产初期剥离的地表土以及选矿作业后的矿渣等堆满,土地失去肥力。而以前这里除了林地,还有农民种植的农作物。
据了解,海鑫公司的旧尾矿库已经没有再使用,但至今未给村民进行土地复垦,而新的尾矿库已经基本建成,企业扩大规模、抓紧生产的速度非常快。
洋县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科的周女士说:“海鑫70亩,鸿兴130亩,鹏鑫80亩,共计300亩左右,这三个矿产企业用地都存在违法,我们正在督促其尽快补办相关手续。”
此外,洋县国土局监察执法大队明知违法土地面积达到300亩,却只对77余亩进行了处罚。洋县国土局监察执法大队负责人对此解释道:“我们只按照国土部卫片上标明的面积进行处罚,其他的管不了。”
但当记者询问在罚款过后,有没有再到现场执法检查时,工作人员都闪烁其词。但是村民反映,“最近几个月,企业仍然在陆陆续续开采。”
据了解,作为被招商引资来的外地企业,海鑫矿业等公司为洋县带来不小的经济利益,且这三个矿产企业一直都是洋县利税大户。
企业以租代征,农民利益受损
无论是水田、旱地、还是林地,租地期满,农民面对的将是一块无法复垦、恢复的“烂摊子”。“这就好比是借给你一部手机,还回来却成了一堆零件。”村民们说。洋县的一份会议纪要也显示:三个矿产企业采取剥皮的办法开采矿产,地表破坏严重。
最让当地村民愤慨的是,三家公司用“以租代征”的方式获得土地采矿后,在长达数年的生产过程中,采取野蛮开发对周边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不仅是林地、旱地,水田都不能用了。开山炸石还将我家的房子都震裂了十几条缝。村里到处都是灰尘。”碌竹坪村四组的一位村民气愤地说。
碌竹坪村四组的村民向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甲方与乙方分别为海鑫矿业公司和村民个人所谓的“租赁合同”。“他们早把地开膛破肚了,不租给他们都不行。即便这样,前几年的租金也欠了好几年,我们费了很大劲才一次性要来一些,反正每年都拖欠,而且这些年一直都执行多年前的标准。”这位村民说。
“林地手续、土地手续,还有环评等手续周期太长,企业可能就会选择自己先跟农民达成协议再补办手续。”洋县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科周女士解释。
据悉,国土资源部曾经下发了《关于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但由于企业追逐高额利润的本性,总想冒着违规的风险大赚特赚,此刻,国土部门的监管职能则显得尤为重要。
“我们人员有限,不可能事事都能监管”,洋县国土资源局一位工作人员说。
两个不同处理意向
2011年6月7日,在矿区不远处的洋县桑溪乡政府,洋县国土资源局等几个部门处理矿产企业与当地农民的纠纷,其中一项就是对由于开矿带给当地村民的损失进行补偿。
据了解,由于补偿的纠纷由来已久,尽管协调多次,但至今未果。“当天开会时制定了处理意见,并出了一份会议纪要,但在执行时又出了另一份会议纪要,后一份会议纪要执行标准发生了质的变化,并且明显对矿业公司有利。”洋县桑溪乡碌竹坪村的邓泽林气愤地说。他向记者展示了这两份大致内容相同,却在关键的关于补偿部分的处理意见不同的联席会议纪要。另外,按照会议纪要和洋县司法局的《调解协议书》的规定,应该在2011年6月28日前交付补偿款,但海鑫矿业公司逾期违约,迟迟未能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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