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普通合伙人)与LP(有限合伙人)所签订的有限合伙协议往往作为商业机密不为外人所知。但近期在证监会网站公布的部分招股预披露文件中,却频频公布相关PE/VC的有限合伙协议。这一细微变化似乎折射出监管层在进一步加强上市监管工作,尤其是对突击入股的PE/VC信息披露的要求明显提高。
近期,证监会网站挂出瑞尔机械的招股预披露文件。苏州松禾、南通松禾及深圳汇智均为公司的法人股东。其中苏州松禾持股750万股,占比10%;南通松禾和深圳汇智各持股375万股,占比5%。这三家PE均为2010年8月入股。2010年8月1日,瑞尔机械股东会通过决议,一致同意深圳汇智以1500万元货币资金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约84.6万元,占注册资本5.5%;南通松禾以1500万元货币资金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约84.6万元,占注册资本5.5%;苏州松禾以3000万元货币资金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约169.2万元,占注册资本11%。三家PE均以9.38倍市盈率入股,相当于即按注册资本1:17.73作价。此后,三家PE又分别转让部分股权给一自然人钱建林,从而达到披露招股文件时的持股比例。
三家PE机构的LP名单均被披露。苏州松禾与南通松禾皆是由著名创投松禾资本出任GP。众所周知,松禾资本是由深港产学研管理团队发起设立。苏州松禾的LP还包括苏州工业园创投引导基金、深港产学研、上市公司 、国企及参与部(代表比利时政府)、社保基金、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等,可谓“血统高贵之极”。
在PRE-IPO投资盛行的当下,在多地区曝出某些企业打着PE旗号非法吸金募资的背景下,以往并不被详细披露的有限合伙协议开始出现在拟上市企业的招股申报稿中,这似乎是监管层以加强监管为目的的又一次微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