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起施行的《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中第十五条至十八条作了明确的规定。
该规定指出,对于涉嫌价格垄断行为的经营者,在被调查期间,可以提出中止调查的申请。该申请应当包括涉嫌垄断的事实、承诺采取消除行为后果的具体措施、履行承诺的时限、需要承诺的其他内容等事项。
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在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可的期限内采取具体措施消除行为后果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以决定中止调查,并制作中止调查决定书。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徐士英对记者表示,《反垄断法》的目的是维护市场竞争,而不是把企业“一棒子打死”,如果和解能够给互联网宽带接入带来充分的市场竞争是件好事。
而按照此前央视的报道,据有关部门的初步估算,如果能够推动市场上形成有效竞争,未来5年可以促使上网价格下降27%~38%,至少为消费者节约上网费用100亿~150亿元。
电信专家侯自强认为,此案如果达成和解,仅仅是反垄断事业的第一步。关键是要把对接和“流量穿透”价格降下来,最好由相关部门带头制定出一个网间结算价格稳定下降的机制。
昨日,英国电信集团CEO Ian Livingston对本报记者表示,过去十年,英国的宽带快了100倍,但价格却缩减了一半。
2008年,英国电信与惠普公司进行谈判,将旗下的英国数据中心以15亿英镑(约合29.3亿美元)的价格出售给美国计算机厂商惠普。
社科院此前一份调查报告中也建议学习英国电信集团2008年的做法,将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的数据中心业务分拆出来,与中国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合并,组建国家广播电视网络集团公司。分拆之后的电信、联通公司,可入股国家广播电视集团公司。广播电视部门的有线电视网仍可以经营互联网接入业务。电信、联通、移动三家运营商则专门负责宽带互联接入网的建设运营。拆分后不需要管控的普通内容资源、接入服务资源(如IDC业务、云计算业务)向市场充分开放,通过竞争提高服务、降低价格。
此外,侯自强还建议学习国外模式,放开对于宽带接入企业的门槛,引入更多的“鲇鱼”,让一些有实力有能力的企业加入进来。如在国外,谷歌正在欧美等地建立超高速光纤网络计划,目前在美国,除特拉华州、佛罗里达和南达科他州之外,其他各个州社区都已经申请加入谷歌的高速宽带网络测试市场计划。
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理事长杨培芳则向媒体表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只有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实力相对对等,可以实现相互不结算,其他运营商实力差距较大仍然需要结算,但可以降低门槛。由于骨干网作为基础设施具有一定的天然垄断性,不可能让太多的供应商进入,但可以适当增加少量大公司形成实力相对对等的竞争格局,相互之间实行互不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