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一个上市公司好与坏的首要标准不应该是绩优和绩差,而应该是透明与否。在境内外经济形势较为复杂情况下,防范经营风险向违规风险转化,是深圳证监局2012年上市公司监管的第一项工作。”在深圳上市公司2011年度治理规范会议上,深圳证监局局长张云东提出2012年相关监管要求,并强调将进行全面的风险排查,对存在疑似风险的公司,将在日常监管、年报审计监管中重点关注,且优先安排现场检查。
2007年以来,深圳先后有97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上市。张云东表示:“新上市公司为深圳壮大上市公司队伍、优化产业结构、引领行业创新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动新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深圳证监局通过开展董监事培训、下发常见问题通报、开展新上市公司走访咨询服务等举措加强规范引导。”
张云东表示,一些新上市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没有意识到公司上市后已经成为公众公司,仍在按照原来的治理模式、管理模式进行运作,还有的公司过于关注自身股价,“有的公司的大股东、主要负责人对股价有一些不正确的认识,认为股价的高低反映了上市公司的价值,反映了自己的身价,股价上涨时在虚无缥缈的数字游戏中陶醉,在股价下跌时又乱了阵脚试图影响股价”。
深圳证监局重点要求新上市公司树立公众公司意识,充分尊重中小股东权益。要求董事、监事、高管勤勉尽责,尽快熟悉资本市场法律法规,明确境内董事、监事、高管在境外居住三个月以上的,要在年报中披露事由。深圳证监局强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管职务的,必须保证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履职,否则应当辞掉相关职务,聘请职业经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