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下午,中国证监会宣布,解聘第三届并购重组委委员吴建敏。证监会根据举报信息核查,吴在担任委员期间,违规持有参与审核的股票*ST圣方(000036.SZ),该行为违反规定相关规定。这也是证监会第一次对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处以此类重罚。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今日下午表示,下一步将修订并购重组委工作规程,禁止重组委委员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目前已持有股票的委员要登记申报,并在一定时间内清理完毕。
吴建敏,男,生于1967年9月。会计学硕士,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会计师。
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1]35号 全文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吴建敏涉嫌违规持有所审核上市公司股票,经查属实,吴建敏违反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证监发[2007] 94号,以下简称《工作规程》)第十三条并购重组委委员“不得持有所审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的规定。
根据《工作规程》第三十三条“并购重组委委员存在违反本规程第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或者存在对所参加并购重组委会议应当回避而未提出回避等其他违反并购重组委工作纪律的行为的,中国证监会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并购重组委委员分别予以谈话提醒、批评、解聘等处理”的规定,我会决定对吴建敏并购重组委委员职务予以解聘。
特此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