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日前表示,“十二五”时期,证监会将继续把资本市场诚信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重要工作来抓,努力形成诚信制度健全、诚信记录全面、失信惩戒有力、信用服务配套的资本市场诚信体系,从整体上优化资本市场的诚信环境,提高资本市场的诚信水平。
“法治是市场诚信的基石,诚信建设离不开法律制度的保障与支持。”这位负责人表示,一是按照健全现代市场经济信用体系的一般要求,根据《证券法》等法律规定的诚实信用基本原则,结合我国资本市场规律、特点,研究制定资本市场诚信准则,明确各类市场主体应当普遍遵循的行业基本诚信准则和行为标准,界定适用于不同类别的市场机构及其人员的分类诚信准则,细化各类市场机构及其人员的诚信自律要求。二是系统梳理、总结资本市场对有关主体的诚信要求,认真评估现行证券期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诚信法律规范执 况,按照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推动有关诚信义务、条件、责任等法律规定的修改、完善,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诚信法律规范体系。三是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完善资本市场诚信管理制度,为资本市场诚信信息的征集、收录和使用等诚信建设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与支持。
他表示,引入市场化、社会化的诚信信息服务模式,是深入推进资本市场诚信建设的客观需要。在条件成熟时,依托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依法开展面向市场和社会提供资本市场诚信信息的公开查询服务;探索开展符合资本市场和监管工作实际需要的市场主体诚信状况报告、评估、评价等其他诚信服务;在继续发挥监管部门诚信建设工作主导作用的同时,积极支持、引导行业组织、市场机构参与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开展有关诚信信息服务业务活动,在资本市场诚信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他还表示,大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优化资本市场诚信环境。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方式,区分各类不同的市场主体,继续将诚信宣传教育与法制宣传教育、投资者教育、市场文化建设等工作相结合,宣扬诚信理念,普及诚信知识,倡导诚信文化,努力营造“有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市场氛围,进一步提高资本市场的诚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