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费者周女士来到滨城区消协投诉,称其在某商场购买了一辆玩具遥控汽车,拿回家不到两天就出现遥控器失灵的故障。消费者找到商场,商场工作人员以玩具类商品不在国家三包之列为由拒绝了周女士调换新车的要求。
消协工作人员查看了周女士提供的购物小票和玩具汽车。购物小票显示,朱女士是在2011年7月12日以206元的价格购买的该辆遥控汽车,使用不到两天就出现了故障。工作人员通过检查发现该遥控汽车只能转向,无法实现前进或者后退的功能。核实情况后,消协工作人员赶到周女士购买玩具汽车的商场。商场负责人称,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商场的规定,玩具类商品不在国家三包范围之列,一经售出,商场对玩具的质量概不负责。消协工作人员耐心向其讲解,按照国家新出台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规定,商家不得以格式合同或者商家最终解释一类的规定来免除自己的责任。同时,虽然《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列明的实行三包商品目录里不包括玩具类商品,但是按照相关规定,商家应当为其提供给消费者的商品的质量负责,此次纠纷涉及的玩具遥控汽车,消费者仅使用不到两天就出现故障,商家的责任难以推卸。商场最终承诺免费给周女士调换一部新的玩具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