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张冬晴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企业破产法》首个司法解释开始正式实施,该司法解释对企业破产原因作了具体规定,只要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具备破产原因。
对于沪、深A股市场ST板块的170多家上市公司来说,一旦资不抵债或者债务繁重难以为继,就将面临被迫破产的窘境,周而复始的保牌游戏也将面临玩儿完!
事实上,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不少ST板块个股、尤其是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ST类个股往往在四季度借助政府财政补贴、银行债务利息减免等非经常性损益极力扭亏,这也直接导致大量已经资不抵债或没有偿债能力的ST类个股被称为僵尸公司。
对此,多位资深投资人士均表示,这种扫清企业破产障碍的做法,实际上将直接导致ST板块个股的分化,具备壳资源优势的势必会加速推进重组,否则将被市场所抛弃。
最高法出台破产法司法解释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企业破产法》首个司法解释正式开始实施。该司法解释对企业破产原因做了具体规定,只要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具备破产原因。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目前全国法院每年受理破产案件数量与每年工商管理部门吊销、注销的企业数量相差甚远。一些企业未经法定程序依法退市,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有关人士坦言,由于以前没有具体的可操作规定,部分地方法院对于申请人提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破产案件条件的申请,以种种理由不予立案,影响了企业破产法的贯彻实施。
法律界人士指出,最高法制定首个司法解释,就是为了尽快扭转这种不正常局面,推动破产案件的受理,充分发挥企业破产法的应有作用。事实上,沪、深A股市场每年170多家ST类上市公司中不乏数十家濒临破产,但最终步入破产程序的则寥寥无几。
近四成ST股净资产为负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法首个《破产法》司法解释主要明确了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的具备破产原因、明确了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具体情形,减轻了破产原因认定的困难,能够更好推进破产程序有效运行。
上述司法解释同时还规定,如果申请破产没有被法院受理,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请。上一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可以同时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件。
显然,对于ST板块的僵尸公司来说,这一扫除破产障碍的新规无异于加速宣告保牌游戏的结束,甚至还将直接导致整个ST板块个股的加速分化。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统计,截至今年6月30日,27家*ST类上市公司净资产为负值,还有23家ST类上市公司净资产为负值,两者占ST板块个股数量的比例达到38.16%;同时,能更为客观地评价企业偿债能力的指标--有形资产负债率为负值的ST、*ST公司分别为31家和32家,总数量接近整个ST板块的三分之一。
同时,除此前通过破产重整、资产重组转身的多家ST类公司外,去年2月11日被申请破产的*ST金顶(600678,收盘价6.78元)日前刚刚启动破产重组程序,而今年5月被申请破产的*ST石岘(600462,收盘价5.58元)目前还处于审查阶段,尚未启动破产重整。
浙江某私募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指出,对于大多数面临破产的ST板块公司来说,新规将加速推进相关企业步入破产程序,但如果直接进入破产清算,就将会被终止上市;如果通过破产重整以后实现重组转身,则会存在一定的壳资源价值。整体上看,这一规定必然会导致ST板块的加速分化,没有壳资源价值的ST公司会逐步被抛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