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22家保荐机构携55家上市公司发布了关于“内控整改计划”的公告。自8月底以来,保荐机构陆续开出的核查意见表明,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内控主要存在8个方面的问题。
8大问题为:未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署有关协议;公司章程中未包含“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的内容;公司尚未建立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制度、对外担保相关的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委员会召集人为非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非会计专业人士;内部审计部门未配置三名以上(含三名)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未及时向深交所报备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尚未完成向深交所报备公司关联人名单的工作;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尚未履行披露或报备义务。
业内人士认为,尽管目前对于部分正稳步发展的上市企业谈退市尚早,但保荐机构仍然很认真地将相关规则落实到具体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