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9月28日讯(记者 马绍栋) 因信息披露违规屡被调查的东营上市公司科达股份终于遭到严厉惩罚。公司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对公司2006年至2009年间的系列违法行为处以60万元罚款。公司时任董事长刘双珉被认定为市场禁入者,禁期达10年。
《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了科达股份的违法事实:2006年对土地收购事项未按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并连续在2006年、2007年、2008年三年的年报中对该土地收购事项虚假记载;对于2007年、2008年、2009年公司与第二大股东山东科达集团之间发生的多次关联交易,公司也未按规定及时进行披露。
针对上述多条违法行为,证监会决定对科达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科达股份时任董事长刘双珉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公司时任董事、总经理韩晓明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对公司时任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潘相庆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公司时任董事吕江、卢文纲以及时任董秘韩晓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对公司时任独立董事、监事、职工监事分别给予警告。另根据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认定科达股份时任董事长刘双珉为市场禁入者,自宣布决定之日起,10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据了解,科达股份上市7年以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三次。2005年11月,科达股份因隐瞒占资被山东证监局立案调查。2009年7月16日,其因涉嫌信披违规被济南稽查局立案调查。去年5月19日,山东证监局再次对科达股份启动调查。随后,科达股份在山东证监局的要求下,于上市多年后再次“回炉”接受保荐机构为期一年的规范运作辅导,此次接受处罚可谓情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