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向南
11月30日 中一直披露纺织工业联社是实际控制人,与事实明显不符,存在虚假陈述。当事人张璞长期担任江苏三友董事长,在江苏三友2005年4月21日的招股说明书、2005年至2008年年报和2009年中报上签字同意,对江苏三友实际控制人变更知情,其本人即是变更后的实际控制人,是对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葛秋在江苏三友2005年4月21日的招股说明书以及年报等公告上签字,对江苏三友实际控制人变更知情,是对违法行为负责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他需负责任的还有盛东林、谢金华、周静雯、沈永炎、成建良、帅建。
证监会的处罚决定如下:对江苏三友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张璞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葛秋、盛东林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谢金华、周静雯、沈永炎、成建良、帅建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此外,张璞收到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5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江苏三友表示,公司接受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不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