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兴能源高买低卖自家资产 涉嫌利益输送
2011-12-05 16:04:51 来源: 评论: 点击:
持有65%的股份,上海证大持有10%的股份。2010年报显示,上海证大为远兴能源第三大股东。但2011年中报显示,5月3日315万股限售股全部解禁的上海证大已不在十大股东之列。
12月2日,河北功成律所薛洪增律师表示...
持有65%的股份,上海证大持有10%的股份。2010年报显示,上海证大为远兴能源第三大股东。但2011年中报显示,5月3日315万股限售股全部解禁的上海证大已不在十大股东之列。
12月2日,河北功成律所薛洪增律师表示,远兴能源2009年底将股权转让给蒙大新能源,应属于关联交易,但是公司并未公告披露,因此涉嫌信披违规。
由于上海证大与远兴能源的关系,投资者质疑,远兴能源将博源联化的股权以低价转让给控股子公司,严重损害了小股东的利益。
有分析人士表示,资产评估一般会采用两种方法,然后选择其一。考虑到上市公司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在出售资产时,上市公司应当选择评估价值偏高的方法;而在购买资产时,一般应选择评估价值偏低的方法。而远兴能源因为交易对象有别,“高买低卖”且金额相差巨大,该做法值得商榷,存在利益输送的可能。
12月2日,远兴能源公开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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