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说明》)显示,中通客车2010年初应收中通集团44.98万元,2010年末应收中通集团48.50万元。
在中通客车应收账款项目,中通集团2010年累计占用资金为2371.93万元,累计偿还2368.41万元。
《说明》中还显示,上述中通集团的占用资金原因为货款,占用性质为经营性占用。
但投资者质疑的是,中通客车2010年一共才卖给中通集团1491.36万元的产品,为何中通集团2010年却累计占用了中通客车2371.93万元呢?那超出的880.57万元是如何形成的?
有财务人士对此表示,出现上述问题可能有两种原因,一种情况是,中通客车并未如实的披露与中通集团的关联交易,也就是说中通客车最少遗漏披露了880.57万元的关联交易;另一种情况就是上述880.57万元的占款不是经营性占款,而是非经营性占款。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2010》37号公告规定,上市公司应加强资金风险管理,完善重大资金往来的控制制度及尽责问责机制,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明确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往来的结算期限,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违规资金占用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禁止以“期间占用、期末偿还”或“小金额、多批次”等占用形式规避内部决策程序的行为。
12月2日,一位法律学副教授对此表示,如果中通客车未如实披露关联交易,那公司2010年报就存在虚假记载的问题,如果是公司存在大股东非经营性占款问题,那中通客车《说明》的公告就存在虚假陈述的问题,但无论是哪种情况,中通客车出现上述问题都已经构成了信披违规。
上述财务人士还表示,中通客车2010年末其他应收款项目,应收中通集团14.85万元。一般情况下,其他应收款都是非经营性质的占款,而中通客车《说明》的公告中并未披露此欠款。
上述法学副教授对此表示,如果上述情况属实,中通客车《说明》的公告是存在隐瞒信息不披露的,虽然性质不严重,但也属于信披违规。
12月2日,中通客车的公开电话未能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