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碧君 ○编辑 祝建华
一个尚在产权交易所挂牌还未完成交割程序的股权转让项目,竟然被虚构为半年报的股权转让投资收益。如此荒唐之事出现在上市公司 规定。更何况,公司还明确表示,此股权转让需经国资委审核同意,而从会计原则上看,原则上只有经过国资委同意后才有可能确认收益。从取得购买股权价款看,华天酒店半年报显示,其他应收款中包括应收七天四季酒店(广州)有限公司1.22亿元的华天之星股权转让款,这再次表明华天酒店在半年报中直接确认这笔5300多万元的投资收益不合规。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霞表示,从司法实践看,只要是没有实际完成合同款的支付,都是存在法律风险的,更何况,华天之星的股权还在挂牌,七天四季酒店(广州)有限公司随时都有反悔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