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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黄金门店乱收费遭投诉媒体介入金店态度迥异
2011-12-07 22:52:23   来源:   评论:0 点击:

  “当初买黄金时都承诺好的,怎么现在让金店回购就那么难?”南京消费者李先生最近遇到件难事。去年12月28日,李先生从中金黄金(600489)参股公司旗下“中国黄金南京江宁旗舰店”里,购买了100克的投...

  “当初买黄金时都承诺好的,怎么现在让金店回购就那么难?”南京消费者李先生最近遇到件难事。去年12月28日,李先生从中金黄金(600489)参股公司旗下“中国黄金南京江宁旗舰店”里,购买了100克的投资金条(共两块,每块50克),按照该旗舰店去年挂出的宣传广告,李先生购买的金条可以随时要求旗舰店进行回购。然而到今年11月6日,李先生去门店要求兑现回购事宜时,却被金店告知金条有细微凹痕不能回购、或者每克强制加收20元的损失费。

  媒体介入金店态度迥异

  “对于每克强制加收20元损失费的回购条件,我当时就表示不能接受,但没想到这家旗舰店的收银员回答我说,‘我们不给你回购了,你爱上哪就去哪!’”李先生对这样的服务态度很是心寒,“这不是店大欺客吗?”同时,李先生向记者提出了自己心中的三点疑惑:“首先暂且不论金店卖我金条时是否有凹痕,我不是专家,在购买金条时没有检验能力,且金条是密封包装条件下保存的,我没有打开过。其次,金条是贵重物品,轻微凹痕的影响大小是要有专业人员鉴定的,而不是现场收银员说了算,且当时收银员也无法出示其具备检验能力的检验员证书。最后,关于缺损,由于我所购产品未打开过包装,并没有缺失或损耗,门店也无法提供关于缺损的具体标准。”

  最终,在媒体的介入下,消费者才顺利获得无附加条件的回购。为此,李先生表示:“要不是你们媒体,我就得搭上2000元所谓的损失费了!”

  “尚无损失费征收标准”

  对于上述情况,记者向中金黄金证券事务代表宋宪彬了解情况,宋宪彬解释称:“这家门店是中国黄金珠宝有限公司管理的,该公司只是我们的参股公司,我公司和中国黄金珠宝有限公司同属于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控股,因此我们对其黄金回购加收损失费的情况不了解。”随后,记者又联系了“中国黄金南京江宁旗舰店”一自称姓李的主管(下称“李”),试图了解其门店回购黄金所征收的损失费标准,但得到的回答是损失费征收标准尚在制定中。

  记者:消费者反映你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恶劣,对此,你们如何处理此事?

  李:并不是顾客所说的“爱上哪就去哪”,我们完全没有说过这句话,可能是顾客感觉我们工作人员比较激动,也可能是顾客有添加了个人情绪在里面。

  记者:为什么在媒体介入后,你们回购黄金的态度就180°大转弯,原来为什么要加收每克20元的损失费呢?

  李:这是我们公司和消费者后来沟通的一个结果。消费者手中这个金条有凹痕,影响第二次销售。我们是有6-20元不等损失费加收,比较严重就是20元。

  记者:消费者购买金条后,一直没有拆过包装,你们有鉴定凹痕的具体标准吗?

  李:这位消费者购买的金条使用塑料皮进行的包装,容易出现凹痕,虽然不影响重量,但是影响我们销售了。因为我们上级部门还没有制定一个损失费征收标准,所以经过上级部门允许,我们就把这位消费者的损失费给免去了。

  宣传时未涉及损失费

  据消费者李先生介绍:“2010年12月18日,我看到中国黄金江宁旗舰店关于投资金条的宣传广告,工作人员并没有告诉我,回购时可能会有损失费的产生,而且他们在广告宣传上也没有提到损失费。”

  对此,有律师表示:“公司进行宣传时,其内容必须是真实、清晰、明白的,以任何弄虚作假的形式来蒙蔽或者欺骗用户和消费者都是不允许的。”

  让人意外的是,中国黄金珠宝有限公司江苏区域负责人在给记者打来电话解释说:“公司对金条损耗方面没有收取费用的要求,我们在做金条回购时看重两点:一是成色,二是重量。该门店征收损失费的行为确实是不应该,我们总部已经对江宁这个店的经营者进行了处理。”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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