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专家认为,导致违规失信事项高发的有三大因素。首先是市场因素。在二级市场以内幕交易、操纵股价为主要形式的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控制之后,受到市场层面的变化影响,一级市场又成为违规案件高发地带。其次是制度因素。较之不断花样翻新的违法违规现象而言,仍存在一定的制度空白。此外还有监管因素。在我国,证券监管主要以自律性监管为主,多以行政处罚、质询、谴责等方式进行,监管的刚性和震慑力不足。
构建较为完善的证券市场诚信体系,营造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对于证券市场的长期规范发展极其重要。首先,强化公司治理,加强对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诚信责任与社会责任的履行。其次,严格信息披露,尤其是在涉及到公司业绩数据之时,防止恶意业绩“变脸”行为的出现。再次,加强监管,约束中介机构,对于恶意发布虚假报告的中介机构和个人实施更加严厉的市场禁入等处罚。最后,加大惩处力度,提升失信成本,使信用缺失的市场主体被市场所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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