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的管理模式正在悄然发生变化。继投行、资管、直投以及研究业务“分家”之后,长期以来被认为是券商最神秘部门的自营业务在近期也逐渐独立出来。
出于风险隔离的要求,不少券商开始在对股指期货等创新金融衍生品投资的准备上采取了设立自营子公司的办法,但自营部门内部独立出来的“呼声”也是原因之一。
券商原有业务都有被分拆出去的趋势,如此,除了最基本的经纪业务,券商总部将很快面临“空心化”。
自立门户
本报近日获悉,继海通证券、中信证券今年6、7月间公告拟成立全资自营子公司之后,招商证券、广发证券也开始酝酿同样的计划。
2011年5月,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证券公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规定》,对券商自营可投资品种作了更为开放式的划定,而对于不在投资范围内的金融产品,允许券商通过设立子公司的方式参与投资。
北京一家券商自营部人士称,该规定的出台是数家券商积极向证监会机构部游说的结果。他们认为,自营业务在现有规定和组织框架下投资受到限制,尤其是股指期货推出后,券商自营虽可用100%净资本参与套期保值,但不能进行单边交易,对商品期货等更是无法涉足。“其实就是监管部门为了丰富券商自营的盈利手段、提高盈利能力,做了技术上的处理,将子公司风险有限隔离。”上述券商人士称。
所谓的风险隔离,即新规定明确禁止证券公司为从事其他金融产品投资的子公司提供融资或者担保。
此外,根据相关规定,在计算证券公司净资本时,对其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按100%的比例进行扣减。也就是说虽是全资子公司,但是其净资本100%从券商报表中扣除。此前规定则是券商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的合计额可以达到净资本的100%。
未来,自营子公司首先可投资股指期货单边交易或是制度上为投资创新打开的第一个开口。所谓风险隔离,即一旦投资亏损,子公司净资本承担风险后,券商母公司的其他业务将不会受到影响。
分拆图景
根据本报了解,目前多数券商考虑设立自营子公司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是来自对自营部门的激励,甚至有时是自营部门自下而上的“倒逼”结果。一旦成立子公司,直接管理人拥有人事和薪酬自主权。券商成立资管子公司就被认为是创新激励的一种模式。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券商多数是最早从事权证业务的一批券商,保留了当初的业务团队,拥有一定衍生品投资经验;同时,这些券商均为上市券商,上市后资金实力充实。
这就意味着,设立子公司也是创新需求的另一种“倒逼”。
数据显示,中信证券三季度自营规模467.4亿元,海通证券自营规模270.5亿元,广发证券自营规模为208.6亿元。截至2011年上半年,上市券商自营规模约1800亿元,平均占净资产64.2%,其中权益投资631.1亿元,占自营规模的35.1%。
股指期货正式推出之后,中信、广发等券商已经在自营业务中大量应用股指期货套期保值投资。“长期看,将股指期货单边交易等投资方法纳入自营投资是一个趋势,国外券商自营业务可以投资的品种包括商品期货、利率期货、外汇等多种工具。”上述券商人士称。
一家大型券商自营部投资人士称,除了权益类投资,目前其所在券商自营业务进行一些ETF套利、股指期货阿尔法交易等衍生品投资,每年大概保持稳定的10%的盈利,一旦可以成立自营子公司,可进行的创新业务有很多,例如大宗交易套利等,未来发行结构化产品也不是不可能。
而从其他券商子公司来看,成立的需求多数也是自下而上的。一位中国证券业协会的人士称,“当一个部门自身实力发展到一定规模,有了市场占有率,就会有相应的激励要求,在政策开了口子之后,通过体制的改变要实现激励是无法阻挡的。”
不过,当一个个业务部门被分离出去之后,券商总部又该去往何处,各家券商的战略规划部门都在考虑。
国开证券研究中心总经理程文卫对本报表示,目前券商做子公司很大程度是从分散风险的角度出发,出现大的亏损不至于影响其他业务,设立子公司可以是全资,也可以是合资模式;而从业务发展角度看,子公司的模式有点类似于事业部制,比事业部制更进了一步。
事业部制内部核算相对独立,一定程度上财务独立,激励机制多样化,子公司则在组织形式上更进一步,有了法人主体,同时这些子公司还可以在独立出来后共用一个后台。
目前申万有研究子公司,东方、国泰君安有资管子公司,“未来这可能是券商发展模式的方向之一,有可能出现以券商为主体的金融控股集团。”程文卫称,“现在券商的体量较小,大家都在探讨券商的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