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南宫:以租代征,报社收到“雷人”回复
2011-10-26 20:37:50 来源: 评论:0 点击:
河北南宫群英湖是南宫的“外滩”,它是河北省南部毗邻县城最大的人工湖,湖面面积二百多万平方米。就在这样一个风景秀美的地方,群英湖四周的耕地上却大兴土木,湖四周安宋庄、西街村、北街村等村庄土地被强占,占地存在以租代征等土地违法行为,村民们有苦难言。
近日,本报不断接到群众反映,河北南宫市群英湖附近正在建设群英湖纯水岸小区和南湖温泉度假村两个项目,土地手续审批189,55亩,实际占用农民耕地近2000亩,没有任何征地协议,占地存在以租代征等土地违法行为
记者于9月5日奔赴河北南宫市实地采访了解。群英湖位于河北南宫市西北方向,湖面微波荡漾,垂钓老人、散步游人悠闲自在。与这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湖东面却是一片塔吊林立的建筑工地。据安宋庄村村民介绍,这片建筑工地分为两个项目,南面是浙江籍开发商建设的群英湖纯水岸小区,北面是邢台市政建设集团投资建设的南湖温泉度假村。用地全部是占安宋村、西街村、北街村等湖周围几个村庄的耕地。
安宋庄村村民听说记者是来了解违法占地事宜的,纷纷围了上来,向记者诉说着自家耕地的遭遇。“这两个项目都是占我们村和其他周围几个村的耕地。那个群英湖纯水岸小区就占了我的耕地,有3、4年了,没有开村民大会,没跟我们协商,就把我们的耕地给推了强占。”记者问道“那村民们是什么意见?”“能有什么意见,不让占人家也占了。每年每亩地就补偿1500斤小麦,再按照当时的市场价给成现金。这可是我们农民的口粮田,因为补偿低,又没有任何协议和保障,村民们就不同意占地。在占地过程中有些村民去找开发商理论,但有4、5个村民却被不明身份的人打伤住院,老板姓是有苦说不出啊。”还有村民对记者说道“你看到那边那个群英湖公园了吧,建那个公园也是占我们村的耕地,占了300多亩呢,说白了建公园就是能让这个小区的房子多卖点钱。”
记者在村民的带领下,来到北面南湖温泉度假村的建设工地。记者发现,大片的耕地和树木被围栏围起,建设工地很冷清,整片土地约1000亩。村民告诉记者,“这一大片地,原来都是我们村、西街和周围几个村的,前5、6年被南宫市林业局给占了,当时也没给我们商量,是公家占地,我们也没办法。就给我们每年每亩1000元的补偿。”记者问道“那后来怎么变成温泉度假村了?怎么工地这么冷清?”村民们无奈的说道“据说是南宫市修路欠了邢台市政的钱,最后没办法了,就把这块地卖给邢台市政了,他们就用来建这个温泉度假村了。现在这个工地已经停工了,据说是没钱了。我们还担心呢,我们的地没了,他们要是也没钱了,我们的土地补偿谁给啊,你看这地,就算他们不建了,我们也种不了了,我们的日子怎么过啊。现在农民手里的地越来少了,在南宫像这种以租代征方式强占耕地的事多了,还经常因为这些事发生老百姓上访和流血事件。”
针对此事记者与南宫市政府办公室委取得了联系,但南宫市政府办公室要求记者与市委宣传部联系,几经周折后,南宫市委宣传部于9月21日以传真形式向中华建筑报社回复了一份没有加盖任何公章的回复函,回复函日期却为2011年8月24日。
关于群英湖纯水岸小区和南湖温泉度假村两个项目的占地数量情况,南宫市委在回复中称:目前,我市群英湖纯水岸小区、南湖温泉度假村两个项目实际建设占地194.06亩。其中群英湖纯水岸小区项目,已于2009年9月、2010年3月分两个批次依法取得了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准用地94.51亩,目前项目实际建设占地没有突破批准范围。关于南湖度温泉假村项目也早已与2010年4月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共99.55亩,2010年5月项目启动建设,目前南湖度假村酒店实际建设占地没有超出批准范围。
根据相关知情者反映和记者在群英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网站( )上查到的资料显示:群英湖开发项目位于邢台南宫市西侧,群英湖东岸,总占地面土地约600亩,已列为南宫市城市规划重点项目。
另根据记者了解和查阅南湖温泉度假村的相关资料显示:南湖温泉度假村由邢台市政建设集团投资建设,总投5亿元,占地面积667000平方米(合1000.5亩),定位于集农业生态观光、温泉洗浴、娱乐等产业为一体的高档综合性休闲项目。项目占地南北长1325米,东西长830米,共占地73.94公顷(合1109.1亩)。
根据记者查阅的项目方自己公布的资料,南宫群英湖的2个建设项目实际占地为1600亩左右,但是在南宫市委的回复函中却注明群英湖纯水岸小区、南湖温泉度假村两个项目实际建设占地194.06亩。近1500亩的差距从何而来,记者很疑惑。
最为雷人的莫过于南宫市委回复函第三部分,原文如下:为确保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有保障,生活质量不降低,避免随着时间推移和补偿标准的逐步提高,后期征地补偿标准与先期征地补偿标准差距不断拉大,致使先期被征地农民感到不平衡,引发社会矛盾,另外有的农民将一次性补偿资金投入其他经营亏损后,生活来源失去保障,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我市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调研论证,由市政府设立土地补偿自己财政专户,按每亩每年1500斤小麦的市场价连续补偿40年,每年初将补偿资金一次性拨付农民(按今年小麦市场价每斤0.98元计算,每亩年补偿1479元,40年保守补偿59160元,比国家现行征地区片低价每亩42560元,高出16000多元)。
据南宫市给出的书面回复,“以租代征”这种形式,不但无过,而且是大大地利国利民,记者总结这一段话:“以租代征”能让农民感觉到平衡,能够减少社会矛盾,能够确保农民的钱不受损失,能够不让农民失去生活保障,能够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实在广大农民一致拥护下的方法。
既然是如此利国利民的,行之有效的好办法,为什么国家三令五申,“以租代征”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为什么失地农民民怨沸腾?
记者查阅最新的南宫市出让土地的数据,据南宫政府网显示:我局于2011年07月27日至2011年08月25日挂牌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2011-5地块位置朝阳街南、南纬路北侧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土地面积(公顷)4.666667出让年限70年成交价(万元)2820受让单位南宫市金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记者经过换算,每亩土地是以40万成交,群英胡畔这块在开发商眼里的发风水宝地不知道 要每亩多少万成交。记者以这块地的成交价来计算40万现金存到银行(按照5年期)到期本息合计为51万元,11万的利息再除以40年,每年利息收入为2750元,远远高于南宫失地农民所得的每亩每年1479元。
其实所谓的“土地财政”已经是公开的秘密,地方官员为什么热衷大搞以租代征,一是逃避土地法规定的义务,最重要的,是短期获得极大地土地收益,把土地以每亩一年1479元(数据来自南宫市回函)的价格从老百姓手中租出来,再以一个高价出让给项目建设方,估计项目建设方不会也不敢用南宫市领导的思路分期付款给当地政府,从而获得极大的经济收益。
就算是这样,在全国很多地方,还有一些失地农民因为不能按时领到那点可怜的补偿款而上访,而哀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除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单位和个人
不得通过受让、租用等方式违法占用农民集体土地用于各类非农业建设。对擅自通过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等方式将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应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一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非法批准"以租代征"用地项目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追究法律责任。涉及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的,应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前不久,温家宝总理在做政府工作报告中还强调要“保住中国十八亿亩土地这条红线不动摇”。而部分地方政府和个人,为了地方和自身的利益,公然对抗国家法律法规。看来,必须加大力度查处土地违法行为,追根溯源,还农民应有的土地。
关于南宫以租代征强占耕地一事,中华建筑报对将进行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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