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等昨日发出通知,对成都市公办中小学校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做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信息将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
需要收费的
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
★行政事业性收费:“住宿费”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报名考试费”
住宿费(仅限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成华区、武侯区六城区内学校收取)收费上限标准:
未改建宿舍80元/生/期、1998年后改建宿舍200元/生/期、1998年后新建宿舍350元/生/期、实行公寓化管理的宿舍600元/生/期。
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报名考试费标准:每生60元。
住宿费仅限六城区收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自愿托管费、自行车自愿停放费、自愿入伙费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中,课本费、作业本费、自愿托管费、自行车自愿停放费都仅限六城区内学校收取。)
课本费预收标准:小学75元/生/期,初中155元/生/期;
作业本费预收标准:小学15元/生/期,初中20元/生/期。(凡符合成都市《关于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的成都市常住人口子女和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子女免交这2项费用。)
自愿托管费标准:62元/生/期;
自行车自愿停放费:12元/生/期。“自愿入伙费”由学生自主消费或由学校(食堂)按月据实收取,专款专用,不得盈利。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
禁止收费的
公用经费开支项目: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家校通、校讯通、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