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国土资源局信息:经查,太康县雷鸣、郭国厂、张二涛、刘华四人,2011年1月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毛庄镇大刘庄行政村八里庙自然村18810平方米土地建驾驶员考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3款,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属非法占用土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雷鸣、郭国厂、张二涛、刘华四人非法占用的18810平方米土地上的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2、对雷鸣、郭国厂、张二涛、刘华非法占用18810平方米土地,处以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共计282150元。鉴于雷鸣、郭国厂、张二涛、刘华四人非法占用土地行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已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雷鸣等四人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