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向网友反映国家工作人员商水县魏集镇井王小学校长郭建中利用职权谎报事实、套取国家教育基金、侵吞集资和教育借款的犯罪事实。使该案大白于天下,请网友关注此事,作出评论。 井王小学建校30余年,培养出大量人才,为服务于普九,村干部和群众集资建造教学楼,总投资15.2万元。这15.2万元包括原校址拆除物变价款和集资款,全部用于工程费和建材购置费。该教学楼投入使用后的2001年,郭建中调入该校当校长,而此人于2003年在井王村西北角租用农民土地,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私自建校,群众举报后,郭建中上面有人撑腰,一直未停建。建成后,该校起名旭日升小学假借公办学校调入国家教师,自己不聘请老师,国家教师任教自己盈利。又借公办学校的名义为套取国家两免一补教育基金创造条件。 郭建中为达到套取和盈利双收,借普九清债之机,作假帐,虚构建校债务,巧立名目,设立假合同,把自己私立学校变成公办学校,来套取资金,私立学校旭日升摇身一变井王小学。把原公办学校集资建校的施工主体改变成建筑商郭建成,校方主体变成郭建中,利用三次套取国家资金77680元,虚设的外债款目的用来抵债,借郭建中老婆款61600元。郭建中给其老婆伍丽杰打一欠条,虚构欠建筑商郭建成建花园办公用房97000元,这三笔77680元、61600元、97000元,纯属虚构,进入建筑成本,又把自己私立学校的学生虚报80余人,从财政所套取补贴12000元,原村里为建此校借款并约定利息3.2万元。扣老师工资款、学生家长每生100元建校款总计12720元,有据可查,也被变相侵吞。 以上经相关部门查实部分已退,还有部分款未退。 郭建中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构成贪污罪,所侵吞数额已达到数额巨大的界限。不知道什么原因,经过近2年多的调查,已经真相大白,而相关部门至今未按照法律程序,移交司法部门,仅退款了事。郭建中至今负罪逍遥法外,引起当地群众对相关部门的质疑,其中原因,郭建中公开说我省里有人,检察院里有内应,上面给我做后台,先是党政部门给我撑腰,谁也对我无奈。这是否就是郭建中得不到制裁的原因。结合郭建中所办私立学校把学生转入本校的行为,介于群众的呼声也有所验证,2008年8月19日,魏集镇人民政府下文,终止井王小学与郭建中对于学校施工合同,恢复井王小学公办学校的性质。而郭建中对此却当耳旁风,拒不搬迁,仍我行我素。学生仍在学日升私立学校上学,高额收费。介于群众的呼声甚高,迫于社会的压力,魏集镇政府2008年9月16日再次发出通知,直接对准郭建中。主要内容如下: 郭建中同志: 鉴于井王行政村的群众多次上访,普九债务的化解和你处教学楼建筑的非规范性,为维护安定大局,尽量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经考察和研究,井王小学必须搬回原址。具体步骤可分步实施: 整理校容(2008年9月16号至2008年10月1号)。(包括:清除杂草、清除垃圾、清洗地面等); 整理教室、办公室(财政拨付的教育经费到位后一个月内)。(包括:修缮教室、修护厕所、布置学习环境等); 年底以前搬回原址。 但至今郭建中仍未把学校搬回原址,从调查郭建中构成贪污罪未有收监、2次镇政府通知郭建中拒不执行看,郭建中是否确有靠山,是否树大根深。为何今天仍得不到处理。或者另有说不清道不明的隐情,当地群众拭目以待。 以上请广大网友发表自己的看法,以正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