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局日前通报,针对沃尔玛在渝企业以普通猪肉冒充绿色猪肉、以虚假的商品说明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工商部门依法对涉案门店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即269万元罚款,实施15天的停业整顿。自2006年入渝以来,这已是沃尔玛第21次受到工商部门处罚,屡次违法的背后,暴露出企业存在管理漏洞、违法成本过低、商业垄断滋生蔓延等诸多问题。
国际名企到中国就变味
去年1月以来,重庆沃尔玛超市12家分店(含其收购的2家好又多分店)以低价普通冷鲜肉假冒高价“绿色食品”认证的猪肉63547公斤,牟取非法利益73万元。据重庆市工商局统计,沃尔玛在重庆的相关门店屡次违法,2006年以来因销售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虚假宣传等问题,先后21次受到工商部门处罚,仅今年1月至8月就达8次。
“沃尔玛内部有规范严格的管理制度,还聘请了第三方公司监督检查,在如此严密的体系下,仍然出现严重的情况,不得不承认我们在管理上确实出了问题。”沃尔玛重庆区域总经理杨国伟表示。
重庆市工商局食品流通监管处处长左勇认为,沃尔玛一系列事件暴露出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以企业利益至上,而不是以消费者利益至上的思维。
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刘明生表示,沃尔玛受罚暂停业,说明其在管理体制方面存在漏洞。一些国际知名的企业品牌,到了中国就变了味,这是不应该的。
对中国法律不太在意
沃尔玛作为一家知名企业屡次被曝光、失信的背后,是违法成本过低,虽遭百万罚款,但与其每年的巨额利润相比,仍是九牛一毛。重庆市工商局执法一处处长唐川表示,关于处罚的一些法律条款大都已经发布很多年了,对这种国际巨型企业处罚,形成不了大的震慑作用,法律存在滞后问题。
重庆市工商局食品流通监管处处长左勇说:“进货查验制度是企业把好食品安全关的最关键环节,是政府部门监管流通市场的最主要制度。”执法人员调查通江银耳案件时,沃尔玛连基本的“商标注册证”都未能提供。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零售商必须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如果沃尔玛当初进货时,真的查验了相关手续,就不会出现冒牌商品了。它的进货记录普遍缺失生产日期、生产批次、保质期,所有门店都没有这三项记录。”
“为什么屡次受罚的沃尔玛却不愿改变自己,可能是因为改变会造成公司运营成本增加。”左勇表示,沃尔玛这种国际性公司,事实上对中国法律和政策不是很在意。“商品流通环节的监管主要靠查验进货台账。我们经常到沃尔玛公司去检查,要求其建立进销货台账,但对方往往回答说‘不可以’。食品安全法实施两年多,沃尔玛的进货查验记录至今没有完整建立起来,虽然它的购销存电脑系统中可以体现一部分记录,但总体项目远远不符合法律的项目要求。”
“野蛮发展”抢垄断地位
网民张海英认为,我国目前的商业零售市场土壤,很适合沃尔玛野蛮发展。沃尔玛依靠资金优势、采购优势、优惠政策等支撑,在很多区域市场都形成了垄断局面,一方面压榨供货商,收取高额进场费、通道费、节假日促销费等费用;另一方面玩“标签游戏”、销售假冒商品,可以说,既不怕供货商拒绝供货,又不怕消费者“用脚投票”。遗憾的是,至今没有对这些国际名店进行垄断调查。
在商业领域,早有沃尔玛“五公里死亡圈”之说,也就是在存在一家沃尔玛超市的方圆五公里范围内是不会存在其他超市的,消费者别无选择。重庆市工商局罗德勇处长介绍说,国外一般把大超市规划在郊区,就是为了避免商业垄断的形成。超大体量的沃尔玛等超市在客观上形成垄断,绑架了消费者。罗德勇建议,今后我们国家引入商业巨头时,在商业布点上应该进行深思和预警。
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原司长张经认为,沃尔玛、家乐福等跨国公司规避中国法律和政策,违背商业流通规则,违反这些公司在其他国家布局与建设的惯例而进入中国,不是一个仅限于局部调整和微观控制的问题。实际上,它们在中国市场无序地进行大规模零售商业网点圈地式的布局与建设,严重冲击了我国流通市场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