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保监发〔2011〕98号
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省保险行业协会,省保险学会:
现将《福建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规划》的精神内涵,明确责任,切实抓好《规划》的贯彻落实。
二、各保险机构要根据《规划》要求,紧密联系实际,认真做好本公司“十二五”时期的发展规划。
三、省保险行业协会、省保险学会要加强对会员单位的指导与协调,组织做好《规划》的学习和宣传工作,推动各会员单位深入贯彻落实《规划》。
二○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福建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保险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攻坚时期,也是福建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我省保险业已经站在新的起点上,处于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改革发展的任务越来越重。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我省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对于明确“十二五”期间我省保险业的发展方向、预期目标和政策措施,引领我省保险业健康发展,增强服务能力,具有重大意义。
一、“十一五”期间福建保险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十一五”期间,福建保险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中国保监会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十一五”规划的发展目标,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海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主要成就
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十一五”期间,福建保险业保费收入(指原保险保费收入,下同)五年平均增速22.4%,高于“十一五”规划15%的增幅7.4个百分点。2010年,我省(不含厦门,下同)共实现保费收入346.1亿元,超过“十一五”规划260亿元的目标。从险种看,财产险保费收入99.9亿元,五年平均增长26.1%;人身险保费收入246.2亿元,五年平均增长21.1%,其中人身险公司标准保费53.6亿元,五年平均增长19.3%。
整体实力明显提升。“十一五”期间,福建保险业资产规模平稳增长同城315投诉产经,对经济社会渗透率不断提高。2010年,我省保险业资产总额693.7亿元,五年平均增长18.8%。2010年,我省保险深度2.81%,比2005年上升了0.54个百分点;保险密度1018元,比2005年增加638元,年均增长21.8%。
市场体系迅速扩大。“十一五”期间,福建保险经营主体的数量和种类不断丰富,形成中外资保险公司并存,综合性和专业性保险公司共同发展的竞争格局。截至2010年末,我省共有保险公司主体43家,其中财产险公司20家,人身险公司23家,保险专业中介主体75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4038家。保险从业人员10.3万人,其中保险营销员8.3万人。
对外开放逐步深入。“十一五”期间,福建保险业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支持中外资保险公司公平竞争,不断提升管理与服务水平。截至2010年末,我省共有2家外资保险公司代表处、7家外资保险公司。尤其在对台交流合作方面,保险业取得新进展,国泰人寿、君龙人寿、国泰产险等相继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闽台保险服务创新与人才交流也稳步推进。
服务海西有所作为。“十一五”期间,我省保险业围绕海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大力推动业务发展,切实承担起保驾护航的作用。一是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试点范围不断扩大、覆盖面不断拓宽,2010年保费收入2.8亿元,比2005年增长了86.5倍,其中农房保险、生态公益林参保率达100%。二是充分发挥信用保险对出口的促进作用。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作用尤为明显,2010年出口信用险保费收入2.2亿元,为53亿美元出口贸易提供了收汇保障,出口渗透率达21.8%。三是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承办了省直及7个地市的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参与了晋江等多个县(市)的“新农合”经办工作。四是支持防灾防损体系建设。2010年承担风险总额8.7万亿元,“十一五”期间累计赔款给付支出331亿元,其中财产险赔款189亿元。特别是在历次重大灾害事故中,福建保险业在促进灾后重建、恢复社会生产秩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增强了全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
行业风险得到防范。“十一五”期间,福建保险业积极开展公司内控评估和风险排查,落实各项风险管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了行业经营风险。人身险公司综合退保率由“十一五”初的高于全国水平,稳步下降至2010年的3.1%,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财产险公司有效落实保监会70号文件,严格执行费率条款,实施“见费出单”政策,堵塞承保、理赔环节漏洞。在自然灾害频发的情况下,2010年实现承保利润3.1亿元,扭转了2007年以来持续亏损的局面,承保利润率为3.8%,高于全国平均1.1个百分点。
结构调整取得进展。“十一五”期间,福建保险业加大业务结构调整力度,发展的可持续性增强。从财产险公司看,非车险业务较快增长,业务占比保持在25%以上,尤其是农业保险、责任保险等与民生关系密切的险种取得快速增长。从人身险公司看,内含价值不断提升。2010年新单期缴率为32.8%,比2005年提升了3.5个百分点,其中期缴业务中10年期以上业务占比54.9%,高于全国平均9.6个百分点。从渠道结构看,个人代理渠道的增长贡献度明显增强;银邮代理渠道逐步转型,期缴业务比重达到10.6%。
监管机制不断健全。“十一五”期间,福建保监局坚持以保护消费者利益为目的,以防范风险和规范市场秩序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管执行力,实施科学监管、依法监管和有效监管。在实际工作中,福建保监局注重加强相关执法部门、行业协会的协同作用,共同形成监管合力;注重强化诚信与公司内控建设,加强高管人员管理,提升行业内部约束机制;注重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相结合,在加大现场检查力度的基础上,注重发挥非现场监管的作用,通过积极推动分类监管、偿付能力监管,加强监管专员等制度建设,增强监管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二)基本经验
“十一五”期间,福建保险业在改革发展、服务全局的实践中积累的重要经验,已经成为推进保险业科学发展的宝贵财富。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保险业才能始终沿着正确的发展方向阔步前进。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的生存需要、提高人的生活品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最根本的目标,把满足人民群众的保险需求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把消费者对保险的认可度、满意度做为衡量服务水平的标准,保险业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支持,才能真正实现科学发展。
必须坚持转变方式、改革创新,保险业才能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转变发展方式是保险业多年来着力解决的重要问题,金融危机使保险业发展方式粗放问题更加凸显,转变发展方式已经刻不容缓;改革创新是现代保险业发展的动力,是提升保险业服务和竞争力的关键。
必须坚持服务社会、拓宽功能,保险业的发展道路才能越走越宽。经济社会发展是保险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福建保险业只有切实将自身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之中,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行业的服务领域才能得以拓宽,行业价值、企业价值和个人价值才能得以体现。
必须坚持科学监管、防范风险,保险业发展才能发挥主动性、把握规律性。新形势、新任务对加强保险监管和防范风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正确处理好行业发展与风险防范的关系,把防范化解风险作为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进一步更新监管理念,健全监管体系,改进监管手段,提高监管能力,使监管在促进防范化解风险、促进行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三)存在问题
发展水平有待提高。尽管近年来福建保险业发展取得了很大进步,但由于起步晚、底子薄,发展基础还比较薄弱,保险业处于初级阶段的基本格局没有变。与沿海其他发达省份相比同城315投诉产经,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需求相比,福建保险业还有很大差距,服务能力与水平还有待提升。
发展方式亟待转变。总的来看,发展方式仍较为粗放。主要体现在:集约经营和内涵式增长能力不强,经营效益不佳;结构性矛盾突出,财产险公司仍较为局限于传统的车险、企财险业务,人身险公司结构调整成效仍不稳固;市场行为不规范,违规贴费、账外支付手续费、非理性竞争问题依然存在;行业诚信水平不高,销售误导和理赔难等问题依然突出。
二、“十二五”时期福建保险业面临的发展环境
“十二五”时期,是福建省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指导意见》的重要时期,随着《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的正式实施,福建保险业将面临深刻变革,机遇与挑战并存。
福建发展面临跨越。根据《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二五”时期,福建省GDP年均增长10%以上,总量超过2.5万亿元,力争比2010年翻一番。福建的跨越发展,将为保险业发展提供坚实基础,我省保费收入在全国的排名及占比在目前的16位及2.38%的比重都会有所提升。
消费结构持续升级。目前,我省人均GDP已超过5000美元,消费结构将持续升级。从财产险看,住房、汽车已经成为居民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这些财产保障需求将促进财产险业务的增长。从人身险看,居民生活告别温饱状态,收入水平呈稳步上升态势,对健康、养老等安全保障的需求快速增加,人身险的投保率将进入上升期。
社会转型提供机遇。保险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将得到更为广泛的运用。城镇化进程、人口老龄化、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健全以及安全生产领域存在不确定因素等,使保险业在满足人民群众养老、医疗保障、安全生产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同时,居民受教育水平的提高、政府部门运用商业保险积极性与主动性的增强,将进一步拓宽保险业的作用空间。
闽台交流更加紧密。两岸关系总体走向缓和,闽台经贸交流、人员往来日益频繁,既为福建保险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潜在保源,也将为闽台保险业加强交流合作创造有利环境。尤其是ECFA的签署生效,将开启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制度化,两岸经济金融协作将更加紧密,福建保险业在开展台资保险机构引进、对台保险产品服务创新等方面将大有可为。
在看到有利因素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仍复杂多变,“十二五”期间保险业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世界经济增长速度减缓。从福建省来看,宏观发展环境总体趋好,但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依然较多,金融市场运行面临不确定因素,这些都将从外部环境上制约保险业的发展。
三、“十二五”期间福建保险业发展的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我省保险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为契机,以支持福建跨越发展、社会进步为出发点,以满足人民群众的保险需求为落脚点,坚持转方式、促规范、防风险、稳增长,实现福建保险业的科学发展,不断提升保险服务能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提升服务能力。保险业必须紧紧围绕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战略,主动融入、积极作为,努力实现在推动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中,不断提升发展层次、拓宽服务领域,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坚持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大力推进保险诚信建设,始终把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放在突出的位置,着力破解市场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建立健全投诉纠纷处理机制,把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作为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
坚持转变发展方式。要兼顾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处理好速度和效益的关系,调动市场主体的内在动力,完善外部激励约束制度,形成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强大合力,推动保险业形成以创新为动力、以内生增长为活力的发展模式。
坚持防范化解风险。保险业要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充分认识到保险风险的长期性、复杂性和危害性,通过不断完善风险的识别和预警制度、风险的应急和控制制度、风险的处置和救济制度,全力构筑全方位的风险防控体系。
坚持加强改善监管。要大力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坚持“管市场、管内控、管高管”。在履行监管职责中,突出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
(三)战略目标
到2015年,基本建成一个业务规模较大、市场体系完善、功能作用突出、服务领域广泛、经营诚信规范、综合竞争力较强、充满生机活力、地位重要且具较广泛影响的区域保险市场。
发展总量目标。到2015年,预计我省原保费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达到700亿元,力争750亿元以上;我省保险深度力争达到3.3%左右,保险密度超过2000元。
发展质量目标。保险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差异化格局进一步完善,保险业务结构持续优化,区域、城乡市场发展更加协调。风险防范体系基本健全,市场秩序日益规范,保险公司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明显提高,保险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服务能力目标。保险产品种类丰富多样,服务方式更加灵活便捷,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保险业功能作用进一步发挥,对福建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显著提高。保险消费者利益得到有效保护,社会公众对保险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