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中利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专项意见
2011-10-06 22:49:12 来源: 评论: 点击: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利科技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监管员的要求,作为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利科技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及监管员的要求,作为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科
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信证券”或“保荐人”)对公司本次担保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
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中利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
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阅了本次担保的信息披露文件、相关董事会决议、独立
董事意见,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其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
核查。
二、担保事项
1、担保情况概述
(1)为全资子公司深圳中利追加担保
深圳市中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利”)是中利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2011年2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11年2月28日召开
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为深圳中利提供2011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采取信用方式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
元。担保期限12个月。截止2011年8月底,该担保额度已使用完毕(与招商银行
已签订2亿元授信额度,实际提供担保金额为9030万元)。
鉴于深圳中利各项业务的顺利推进,业务规模不断扩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
不断增加,为确保其资金流畅通,需为其追加2亿元人民币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2)为控股子公司江苏腾晖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
中利科技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江苏腾晖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晖
电力”)日常经营需要,为其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银行融资提供综合授信担保。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公司名称:深圳市中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樟坑径社区牛角龙工业区A九栋
法定代表人:王柏兴
注册资本:388万元
业务范围:环保新材料、通信网络系统及器材产品的研究开发及销售,光缆、
电线、电缆、电子接插件、电源插头、通信终端设备的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
出口。
截止2011年06月30日,其资产总额32619.94万元,负债总额19105万元,
净资产13514.94万元,资产负债率58.57%,营业收入39825.02万元,净利润973.06
万元(未审计)。
(2)被担保公司名称:江苏腾晖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熟市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王柏兴
注册资本:84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太阳能光伏产品的技术
咨询、技术服务、安装调试;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截止2011年06月30日,其资产总额155767.89万元,负债总额99920.39
万元,净资产55847.50万元,资产负债率64.15%,营业收入6289.44万元,
净利润-4290.87万元(经审计)。
三、履行的程序
2011年9月28日,中利科技第二届董事会201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作了事前认可并发
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交易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四、担保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保证了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为其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提
供了条件。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而且可满足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求,由于是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通过对其经营
活动和大额使用资金使用的控制可以有效地降低担保的风险。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担保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利科技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专项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 伟 李明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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