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邵好)10月29日,亚星化学(600319)发布公告称,山东证监局对其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大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问题,涉及金额超过1.75亿元。山东证监局已对其下发了《行
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据查,截至今年9月底,亚星化学大股东亚星集团累计非经营性占用该公司资金合计9900万元。其中,上海廊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亚星集团实际控制的公司)占用的非经营性资金达到5620万元。此外,亚星集团通过要求亚星化学代为偿还湛江华森投资有限公司债务,占用3600万元;通过潍坊虹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获取亚星化学资金1000万元,直至截止日,仍有680万元的借款。
在经营性资金方面,截至今年9月底,亚星集团及其附属企业拖欠亚星化学租赁费、辅料款等共计7669万元。
导报记者注意到,在一年前,亚星化学就曾因“大股东占款”问题被山东证监局调查。对于上次调查,亚星化学表示,“作为上市公司大股东和上市公司,深知问题的严重性,自始至终积极想办法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公司时任董事长、董秘和财务总监也引咎辞职。
本以为亚星化学的“闹剧”就此完结,但是,仅一年之后,亚星化学就“旧病复发”。很显然,频频出现的“大股东占款”已经不能单纯地看做是大股东的贪婪,加强监管力度,增加违规成本或许是更为有效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