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违规开发建设“白沙湾玫瑰园”独栋别墅
——是谁给了他们违规开发建设的权利
【提要】2011年8月21日,央视焦点访谈《不叫别墅的别墅》节目曝光了江苏盐城市建湖县涉嫌违规的豪华别墅群,并一针见血地指出时下一地方是如何开发“不叫别墅的别墅”的:“先是把别墅以住宅的名义来规划立项征地,然后再擅自更改规划,所谓的普通住宅就摇身变成了别墅。”本报记者 王伟利 实习记者 赵清华
本报讯(记者 王伟利 实习记者 赵清华)近日,购物导报社记者接到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爵溪街道白沙湾村群众举报,报称:宁波泰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当地政府的协助下,在国家AAAA级景区象山县松兰山海滨旅游度假区内,偷梁换柱将旅游项目违规非法开发成“白沙湾玫瑰园” 独栋别墅项目,现在该项目大部分已经完工并正在公开对外销售。群众对此反响极为强烈并对该项目的合法性提出质疑:国家三番五次下达“禁墅”令,宁波泰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缘何敢顶风而上,违规开发建设“白沙湾玫瑰园”别墅项目?
8月6日,购物导报社记者到宁波市象山县松兰山滨海旅游度假区实地进行走访核实。
根据举报群众提供的线索,记者从象山县新车站坐11公交车行至国家AAAA级景区象山县松兰山海滨旅游度假区,在车上和一位工地上的民工大哥谈起来景区的别墅的时候,他告诉记者,因为你穿的好,到景区大门口的时候别说是旅游的,如果说是旅游的,景区人员会收门票三十元,如果说是白沙湾别墅工地上的,他就让你进去。当记者坐车至景区大门口时,景区人员上车询问记者,是干嘛的,要收取门票三十元,记者当时随机应变告诉他说是工地上的监理,他就让车开进去了。
沿白沙湾村环山公路东北角方向行进,同行的村民指给记者,山下那片正在建设的工地就是白沙湾村2005年征走的土地,原本是来进行旅游项目开发的,现如今被宁波泰谷房地产公司做了独栋别墅对外销售。记者顺利来到群众所举报的“白沙湾玫瑰园”别墅项目现场,现场发现:该别墅项目位于宁波市象山县松兰山滨海旅游度假区内白沙湾村东南侧, 一期51栋别墅已初步完工,而北侧的二期也正在建设中。
在售楼展示中心,售楼人员极为详尽地为记者介绍了该别墅的建设与销售情况:项目总占地总面积为56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757700平方米,白沙湾玫瑰园共建250套独栋私属湾岸别墅和一幢五星级酒店——喜来登大酒店。因为在松兰山旅游度假区内环境优美,东靠大海,西至群山,项目销售非常火爆,是少有的私密别墅住宅项目,每户除了停车场,还配备了游泳池等高档设施。每套房屋价格从300万到1000万不等,目前在建一期已经全部售完,二期也已销售大半。当记者询问买房手续是否齐全时,售楼人员笑了笑,底气十足地说,到他们这里来买房子尽管放心,这里所售的房子全是七十年大产权,未直接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
据举报群众透露:“其实,这个项目从奠基到建成现在这样,玩的就是地地道道的瞒下欺上的手段,这个房地产项目当初审批的时候也根本不是什么别墅,你想,别墅用地国家早就禁批了,开发商串通我们当地政府先以旅游开发名义拿下地,拿下后再偷梁换柱、违规开发、违法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别墅。不信,你们到他们售楼处看看,那土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上的用途是旅游开发还是别墅?”有知情群众如是说。
在走访过程中记者得知,该项目所占土地为白沙湾村土地,而当时圈占的时候说是该县规划的重点旅游开发项目,村委会领导称该项目会给群众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群众才同意出让土地。然而当地占了后,却发现改成了别墅,上当的村民开始找当地政府、开发商讨要土地,期间还发生了好几次的冲突,导致干群关系比较紧张。
“每亩地算下来才200元,就相当于白给他们一样,说是旅游,可实际呢?他们盖了别墅,好几百万一套,这种欺上瞒下的手段不是挂着羊头卖狗肉吗?这还有天理吗?”一接受采访的群众气愤地说。
关于别墅,国土资源部做出如下定义:是指独门独户独院,两至三层楼形式;占地面积又相当大,容积率又非常低。
自2003年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法规,三令五申叫停别墅项目;2006年5月31日,国土资源部发布通知,“中国一律停止别墅类房地产项目供地和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对别墅进行全面清理” 2006年底,为体现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实施的《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96号)中,别墅、高尔夫球场、赛马场等6个项目已被明令禁止,该目录还明确规定凡列入其中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2008年3月《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中又再次明确写明“合理安排住宅用地,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供应”。
2010年3月8日,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 〔2010〕34号),文件要求各地从今年3月开始到7月底,用5个月时间,全面开展严格依法清理查处房地产开发中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向别墅供地等各种违法违规用地的专项整治行动。指出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行动是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给及抑制地价上涨的重要举措。各地要迅速行动,在全社会形成强大声势和压力,坚决查处囤地、炒地、向别墅供地的违法法规行为,坚决查处纠正闲置土地处置不落实问题,切实维护和规范房地产市场运行秩序。解读上述系列相关政策法规不难发现:目前在我国房地产业界已经不可能开发建设别墅楼盘项目。
2011年1月20日,国土资源部挂牌督办2010年第四季度8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中,有4起都涉及违规建设别墅、高尔夫球场。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表示:今年,国土资源部将把地方政府非法批地、房地产开发违法违规等,作为执法监管的重点。同时表示,将加大对违法占地违规建设别墅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违法违规案件。
2006年国务院颁布的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的《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四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限期拆除,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的……。
然而记者在从宁波市象山县爵溪街道白沙湾村了解看到的情况是,“白沙湾玫瑰园”别墅项目不仅建成,且正在公开对外销售。一边是开发商为赚取利益大肆兴建独栋别墅,一边是失地群众四处讨要说法,面对如此局面,记者不禁心存疑问:一宗原本用于富民的旅游项目,缘何会如今却变脸为独栋别墅项目——“白沙湾玫瑰园”? 该项目是否已经通过了审批,相关手续是否完备?即使办理了上述手续,在多道“禁墅”令下,到底是谁有如此大的权力,让开发商在国家AAAA级风景区内公然违法开发建设别墅项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