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在明令禁止的时期内卖出自家公司股票,中原内配一名董事与一名监事今日受到深交所的通报批评。
根据深交所近日公布的处分决定,中原内配董事王中营、监事薛建军存在违规卖出股票的行为。中原内配于2011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拟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重大事项,并于2011年8月18日披露了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在此期间内,公司董事王中营、监事薛建军于2011年8月12日分别卖出公司股票11.8万股和6.49万股,成交金额分别为363.8万元和198.04万元。深交所考虑到当事人事后积极整改,已主动将成交金额的10%上缴给公司,交易所决定对两人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快报记者 施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