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边正大力整治被侵占停车场 这边一新建停车场竟对外招租
东湖区赣桥南路停车场“顶风作案”
停车场:该给的补助迟迟不给——伤不起
城建局:不允许将停车场挪用——立即改
为缓解南昌市老城区停车难的问题,南昌市政府从去年开始鼓励单位与个人投资兴建公用停车场,同时在城区开展大规模整治侵占停车场行动,一些知名企业多年侵占停车场的行为也被责令整改。在政府相关部门的努力下,不少被侵占的停车场正恢复本身功能。然而,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有群众向记者反映,东湖区一个在去年申报并获政府部门批准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建成后被挪作他用。
11月19日,记者在东湖区赣桥南路东段的一个平面开放式停车场外看见,停车场一半的面积被封闭,已经成为一个废品收购站堆放废品的仓库,剩下一半的面积除了开设一个汽车美容中心外,在停车场中间还堆放着大量的建筑材料。在停车场的外墙上,写着“停车场招租”,并留下了一个手机号码。
除了墙上那几个字,这块空地完全看不出是停车场。为了证明这块空地的用途,记者随后到相关部门求证。
“当初是按公共停车场报批的,并以此获得了规划部门的审批。”南昌市城管委直属二大队执法人员向记者出示了两份批文,分别为南昌市城乡规划局与南昌市城管委批复同意在赣桥南路建设公用停车场。“这些手续都证明这块空地是作为停车场报建使用的,要改变用途的话需要很多部门审批,不是说改就改的。”
通过停车场招租的手机号码,记者联系上了停车场的业主陶先生,他告诉记者:“当初,我们租下这块空地确实是作为停车场建设的。但建成后,政府本应给的补助款迟迟无法到位。我们为建这个停车场先期投入了几十万元,现在补助拿不到,停车场也没什么收入,总不能让我们这样硬亏吧,只好将停车场改变用途。”
在南昌市城管委的官网上,记者查到这样一条消息,南昌市城管委向各责任城区下达了2010年全市共新建13处(含恢复1处)的计划任务,在2010年底的检查中,东湖区赣桥南路停车场作为已完工的停车场被排在各城区停车场第一名。
作为东湖区政府承担的建设停车场任务,赣桥南路停车场在城管委检查完后就仿佛完成了“历史使命”,也不再有人来关注了。
11月21日上午,记者来到负责该停车场报批管理的东湖区城建局反映情况,该局局长万晓荣获悉停车场被挪用非常震惊。“这属于‘顶风作案’,市委市政府对建设停车场工作极为关注,不管有什么理由,都不能挪用、占用停车场用地。”万晓荣表示,由于申领政府对停车场给予的补助手续较为繁杂,需要经过消防、环保等多个部门审批,所以这笔补助款暂时未能发放,但绝对不能因此就将规划报批的停车场挪作他用。当着记者的面,他给这块土地的产权单位负责人打电话,要求停车场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并表示将向政府建议简化领取补助的审批程序。
最后,万晓荣向记者表示:“我们将立即对此调查处理,一个星期之内我们保证将停车场恢复原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