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经过4个多月的调查,备受关注的“7·5”北京地铁四号线自动扶梯事故调查终于“出炉”。昨日下午,北京市质监局公布,调查组认定为一起责任事故,3家责任单位广州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北京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奥的斯电梯(中国)
损失的,属于一般事故。该条例第88条规定,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这次对两家主要责任单位各自处罚20万元,是按照罚款高限来进行的。
■ 进展
公共电梯安全责任拟“终身制”
177台停用奥的斯扶梯春节前恢复使用
本报讯 自事故发生后,奥的斯自动扶梯一直被要求停运,市民上下地铁感到不方便。
昨日,北京市质监局表示,在2012年春节前,所有停用的奥的斯扶梯在整改好后将重新投入正常使用,同时研究建立公共场所电梯安全责任“终身制”制度。
整改通过检验才能运营
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市地铁运行线路中停运有14台事故同型号扶梯和163台类似结构的扶梯,总共177台,一直在根据整改方案实施整改,处于停用中。
据介绍,电梯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由电梯制造、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共同参与实施,等整改完成后各方签字确认,分别存档备查。地铁停用电梯恢复使用前,还要通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
奥的斯公司正根据整改方案实施整改,并承诺所有目前北京地铁停用的奥的斯扶梯都将于2012年春节前重新投入使用。
昨日,地铁四号线扶梯事故调查结果也挂到市质监局的微博上,看到地铁扶梯将恢复开通,网友纷纷发表观点,称再忍两三个月,老人和孩子就可以不用再“苦爬电梯”了。
制定电梯零件报废标准
为避免类似事故发生,市质监局、市交通委等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北京市交通运输行业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规范》,拟对地铁扶梯的选型、加强人员值守疏导、增加日常维护保养频次等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
同时,研究建立公共场所电梯安全责任“终身制”制度,由电梯制造厂家终身负责本品牌电梯安全工作,落实电梯制造厂主体责任。
此外,相关部门还将着手制定《电梯主要零部件报废标准》,使电梯主要零部件的报废有标准可依。同时加大对地铁自动扶梯安全督察力度,督促电梯安装、日常维护保养和运行使用单位,全面强化电梯安全。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廖爱玲 李超 实习生 陈莹磊
北京地铁四号线电梯事故被认定责任事故
2011-11-28 07:28:21 来源: 评论:0 点击:
本报讯经过4个多月的调查,备受关注的“7·5”北京地铁四号线自动扶梯事故调查终于“出炉”。昨日下午,北京市质监局公布,调查组认定为一起责任事故,3家责任单位广州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北京奥...
(责任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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