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市住建委和市地税局发布通知,放宽北京普通住宅认定中的房价标准。而目前北京的普通住宅标准是2008年11月公布的。
新标准主要调整了 “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主要是将北京市住房平均价格计算为2010年的成交均价,然后按照不同区位,不同的区域,乘以一定的系数进行调整。两部门表示,此次调整后,北京市70%以上的购房家庭能够享受到普通住宅的税收优惠。
这个政策的调整确实让很多人觉得政府再次出手了,但是事实上呢,也许用“与时俱进”来形容更为恰当。就像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副会长李文杰说的“只是原来的标准经过这几年房价的上涨,已经不适应实际了。需要进行调整。不存在什么政府救市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