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信诚涉嫌非法证券活动再遭举报
证监会提醒投资者防范风险并将介入调查
法制网记者 周芬棉
在投资者张某某被骗向证监会举报后(本报11月2日第六版《无资格投资机构代客炒股,投资者提请证监会查处》,中泰信诚今日又遭两名投资者举报。
代理律师张远忠告诉记者,投资者刘秀某在从未向中泰信诚公司提供联系方式的情况下,多次接到中泰信诚公司表示可以代理投资股票的电话,于2010年11月8日,到中泰信诚公司进行股票投资咨询时,与其签订《股票投资咨询服务合同》,将股票账户资金100万交由其进行股票买卖,并约定收取了10%即10万服务费。中泰信诚保证合作资金不会亏损,并约定亏损额不超过基数的10%时由刘秀某承担;亏损额超过10%的部分由刘秀某和中泰信诚按7:3比例承担。由于中泰信诚操作不当,截止合同到期后的2011年11月,该股票账户亏损33万元。
投资者刘桂某也是以这种方式与中泰信诚签订《股票投资咨询服务合同》,亏损10万元。
张远忠称,中泰信诚并不具备证券投资咨询资格,更不得与投资者签订保证收益的咨询服务合同,按照刑法第235条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构成非法经营罪。中泰信诚涉嫌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且数额高达100多万元,按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79条关于“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为此,他代理两投资者在继张某某之后,再次提请证监会立案调查,请求证监会在查证属实认为涉嫌犯罪时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其实,类似中泰信诚的公司不少,现在也大都深陷泥淖。张远忠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说,今天有类似中泰信诚的公司找到他诉苦说,股市持续下跌,投资者有损失,他们也没办法。现在投资者天天到公司要求赔偿损失,有的甚至找了讨债公司天天去,公司赔不起,又担心监管部门查处。
记者此前曾就张某某被骗之事采访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首先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防范,不要轻信所谓的咨询服务公司,同时表示,证监会将积极研究此事,及时采取对策,调查核实情况,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在证券市场上,有人将此类公司称之为“地下私募”。张远忠说,这些行走在灰色地带的公司,为数众多,致投资者屡受损失,监管部门应尽快拿出对策。
来源: 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