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可再生能源电价每千瓦时将提高0.4分 国家发改委宣布,12月1日起上调销售电价和上网电价,其中销售电价全国平均每千瓦时涨3分钱,上网电价对煤电企业上涨每千瓦时2分6,同时对居民实行阶梯电价制度。同时,本次调整还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现行每千瓦时0.4分钱提高至0.8分钱。
《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高出常规能源发电价格部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分摊。自2006年开始,国家在销售电价中开征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为每千瓦时0.4分钱,每年征收金额100亿元左右。随着可再生能源发电迅猛发展,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已入不敷出。2010年缺口20亿元左右;2011年缺口100亿元左右。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需求还会进一步增加。
本次电价调整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现行每千瓦时0.4分钱提高至0.8分钱。补贴标准的提高意味着政府将有更多的资金对新能源发电企业提供补助,将促进新能源产业的整体发展。
脱硝电价低于预期 本次电价调整中,发改委为了提高火电企业脱硝的积极性,对安装并正常运行脱硝装置的燃煤电厂每千瓦时将加价0.8分钱,以弥补脱硝成本增支。
脱硝电价便准低于此前市场每千瓦时1分钱的预期,但是已经表明了发改委支持脱硝的态度。今年9月,国家环保部发布了新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幅提高火电厂污染物排放要求,其中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史上最严”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新标准实施后,到2015年,火电烟气脱硝容量将达到7.2亿千瓦,需要上千亿的脱硝投资和大量的运行费用。
目前火电企业因电煤价格持续上涨,行业大面积亏损,生产经营困难,环保排放标准的提高所需要大量的资金和成本将难以消化。为了提高火电企业脱硝的积极性,发改委出台脱硝电价补偿政策,对安装并正常运行脱硝装置的燃煤电厂,每千瓦时加价0.8分钱,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脱硝成本增支。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商贸]新能源行业周报:可再生能源电价上调
2011-12-07 00:07:31 来源: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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