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物流业是融合运输业、仓储业、代理业、配送业和信息服务业等行业的新兴第三产业。随着物流业的迅猛发展,现有的一些物流业税收政策已不能完全适应现代物流业的发展需要,亟待修改和完善。
现代物流业发展中的税收政策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现代物流企业认定不明确,缺乏税收政策支持;营业税模式不合理,不能适应产业的高度融合;所得税不能合并纳税,不符合现代物流业跨区域发展的特点;增值税抵扣政策不完善,影响了物流产业链的健康延伸;自开票资格控制较严,阻碍物流一体化进程;差额纳税政策不明确,带来物流试点企业与非试点企业之间的不公平。
从长远来看,笔者认为物流业税制改革的根本方向是实行以征收消费型增值税为主的税制体系,将物流业营业税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把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税收政策一并考虑,统筹增值税与物流业涉及的营业税问题,从根本上解决重复纳税问题。
目前,营业税全面转增值税并没有明确的日程表,物流企业继续征收营业税仍是最大的实情,可平稳过渡,建议调整当前物流业税收政策。调整营业税税收政策。一是重新修订营业税税目注释和税率,将现行税目解释中“交通运输业”、“邮政电信业”和“服务业”中物流业所涉及的行业集中合并,单独设立物流业税目,统一税率,以起到公平税收负担、加速产业整合的效用,更有利于对物流业的税务管理,方便实践基层操作。二是在统一营业税税率的基础上,整合与物流业务相关的各类发票,研究使用全国统一的物流业专用发票,该发票适用于各类物流企业,只要具备条件都可以购买使用。三是修改《营业税条例》中货物运输业营业税纳税地点和代扣代缴的有关内容,建立“纳税人自主申报和付款方代扣代缴相结合”的税收征管方式。四是明确营业税差额征收,在物流业所有企业、所有业务中全部实行营业税差额征收,使所有的物流企业享受公平税负。同时,完善企业所得税管理。
建议降低增值税抵扣率,扩大抵扣范围、实现“征抵同率”,从根本上解决运输发票抵扣的税收管理风险。同时,建议放宽物流企业自开票纳税资格。
建议出台促进物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出台专项税收政策,鼓励生产企业主辅业剥离。现阶段大力发展挂靠经营、以车入股经营等物流企业经营模式,进一步降低自开票企业、代开票企业资格门槛,实行“信任准入,后续严管”的办法,最大限度地满足纳税人经营中的合理税收要求。二是出台促进物流企业兼并、重组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物流企业整合资源,进行兼并重组,走规模化发展道路,提高竞争力。三是借鉴国外物流业的相关税收政策,对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的国内物流公司,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降低物流企业为公共服务的仓储设施占地的土地使用税税率等。
作者单位: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地税局
[交通]现行物流业税收政策亟待修改和完善
2011-12-07 22:39:57 来源: 评论:0 点击:
现代物流业是融合运输业、仓储业、代理业、配送业和信息服务业等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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