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信贷的前世今生
2011-11-16 00:36:59 来源: 评论:0 点击:
2005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更加贴近农民和农村需要、由自然人或企业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同年,央行、银监会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试点强调在全国统一规定之内,发挥地方政府和民间资本的积极性。此后一年间,山西、陕西、四川、贵州、内蒙古五个试点省份先后成立了7家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分别是山西的晋源泰和日升隆、四川的全力、贵州的江口华地、山西的信昌和大洋汇鑫、内蒙古的融丰,其中除了中国扶贫基金会持有融丰小额贷款公司部分股份,其余股东均为民营企业或个人,注册资本为1600万至5000万元不等,这也标志着民间资本投资的商业性小额信贷机构正式在我国出现。
在商业性小额信贷机构出现之前,还存在着一些非盈利的公益型小额信贷机构,也就是NGO小额信贷。据中国小额信贷资深专家王灵俊对本报记者介绍,NGO小额信贷在中国最早出现在1994年左右,一开始是靠国际援助起来的,当时被称作小额信贷项目,逐渐发展为社团性质的民间组织,挂靠在政府机关。2003年左右NGO小额信贷发展到鼎盛时期的300家左右,之后便逐渐萎缩。其中原因,王灵俊认为,首先NGO小额信贷机构没有合法身份,在中国注册NGO需要挂靠一家党政机构或事业单位,政府的干预导致NGO难以形成有效的治理结构,管理水平不高。其次,NGO小贷基于“项目制”而运作的,资金流随着项目的结束而终止,随着中国经济日渐强盛,外援资金越来越少,并且NGO本身非金融机构,没有资格从商业渠道融资。
虽然NGO小贷机构式微,但《指导意见》出台之后的三年多时间,商业小额信贷却迅猛发展。央行10月底发布的2011年三季度小额贷款公司数据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9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3791家,与央行6月末发表的上半年统计相比,新增425家,贷款余额总计3359亿元,前三季度累计新增贷款1379亿元,其中仅三季度就新增485亿元。分地区来看,内蒙古、辽宁、江苏、安徽、山西、云南、河北拥有小额贷款公司较多,分别为354家、285家、278家、241家、199家、186家与178家,至9月末的贷款余额分别达295.78亿元、102.58亿元、693.49亿元、167.66亿元、107.76亿元、70.63亿元及109.37亿元。
王灵俊告诉本报记者,2008年《指导意见》出台,将权力下放到地方,各省因地制宜制定了符合本地区发展的政策,才全面开花,取得爆炸性增长,尤其是今年信贷紧缩,各路资金更是涌入这一行业。而各省小贷行业发展的快慢主要是跟当地金融办制定的政策有关,有的地方认为能够把控风险就采取稍微超前的措施,那么这个地区发展就较快。
小贷行业规模发展起来了,未来出路就成为关注焦点。2009年6月,银监会出台《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但是文件中对转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做了严格限制,尤其是必须有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这一规定将很多小贷公司拦在门外,所以至今进展缓慢。中央财经大学郭田勇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公司有很专业的金融人才,选择优秀的小贷公司直通银行试点是可行的,而村镇银行必须由银行发起设立的规定并不合理。
虽然小额贷款公司在中国以每个月一百多家的速度在增加,但其身份仍然非常的尴尬,不是金融机构却经营放贷业务,想转制村镇银行又受政策限制。同时,融资比例等规定也制约了小额信贷公司的进一步的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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