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6日电(记者陈菲) 当前,我国一些地方出现了与民间借贷相关的债务不能及时清偿、债务人出逃、中小企业倒闭等事件,对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较大冲击,相关纠纷案件在短期内大量增加。
为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6日向各级人民法院发出《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案件受理、借贷利息、司法措施等问题做出要求。记者就此采访了最高法院有关负责人。
通过依法妥善审理,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健康有序发展
记者:最高法院对民间借贷持怎样的态度?
负责人:民间借贷在我国社会的存在,有着很深的社会基础,有其积极意义。作为正规金融的有益和必要补充,民间借贷在客观上拓宽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社会融资需求,增强了经济运行的自我调整和适应能力,促进了多层次信贷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同时,民间借贷在实践中也存在着交易隐蔽、风险不易监控等特点,容易引发高利贷、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甚至破产以及非法集资、暴力催收导致人身伤害等违法犯罪问题,对金融秩序乃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也使得人民法院妥善化解民间借贷纠纷的难度增加。正因如此,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通过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做好立案受理,因赌博、吸毒形成借贷不予保护
记者: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立案受理上以及案件审理上,人民法院应把握哪些原则?
负责人:最高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认真做好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立案受理工作。当事人就民间借贷纠纷起诉的,要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做好立案受理工作;对于涉嫌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的案件,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对于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及时与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做好相关预案工作,切实防范可能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要严格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同时注意把握国家经济政策精神,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做到依法公正与妥善合理的有机统一。对于因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而形成的借贷关系或者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上述违法犯罪活动的借贷关系,依法不予保护。
同时,最高法院还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加大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调解力度。对于涉及众多出借人或者借款人的案件、可能引发工人讨薪等群体性事件的案件、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情绪严重对立的案件以及判决后难以执行的案件等,要先行调解,重点调解,努力促成当事人和解。
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1-12-07 19:21:52 来源: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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