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昨晚11点24分,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征询社会各界意见,并综合评估政策影响,该局决定暂缓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
上午推出放宽新举措
昨日上午,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中规定,对符合市、区人才引进政策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由市、区人社部门出具人才引进证明,购房时可不受个人所得税证明以及社保证明的限制。同时已办理房地产权证超过5年(含)的住房产权转移,不纳入限购范围。此外,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现行限购政策和住房套数的基础上,允许增购一套7500元/平方米以下的住房。而本市户籍“村改居”家庭,在购买7500元/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商品住房时,其拥有的因“村改居”由集体土地改为国有土地的自建住房,不计入住房套数。
深夜叫停:将评估影响
而在昨晚11点半左右,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又紧急发布消息称,决定暂缓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
该局在紧急通知中称,此前为确保完成全年调控目标,该局打算科学灵活地运用好限购这个工具,在现行限购政策的基础上进行了完善,进一步加强佛山市的房地产市场调控。
一方面,严格控制非本市户籍的投资投机需求,加强对非本市户籍购房家庭购房的资格审核,“对补缴个人所得税以及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购房时不予认可”。二方面,根据佛山市的人才引进战略,对佛山引进的高端人才购房给予适当照顾。 三方面,引导市场的合理结构,引导市民理性消费,鼓励中低价位产品推出市场。经过深入的调研和科学的测算,在去年底将近8000元/平方米的基础上下调500元,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因“村改居”而导致集体土地改为国有土地的居民家庭允许增购一套7500元/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房。 四方面,基于全市的一二手商品住房市场结构考虑,促进办理房地产权证5年以上的二手房流通,合理引导市场梯度消费。
基于上述考虑,该局于2011年10月11日上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佛建管〔2011〕205号),并在网上向社会主动公开。此文的原意是想在佛山市现行住房限购政策框架下进行完善和补充,是为确保完成该市全年房价控制目标而制定的。
为进一步征询社会各界意见,并综合评估政策影响,该局决定暂缓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