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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商品房面积缩水部分可按原售价最高3倍获赔
2011-10-06 22:28:37   来源:   评论:0 点击:

  据新华网10月6日消息,记者日前从宁夏银川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获悉,经修改、完善后的《银川市城市商品房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交付前验收作出明确规定,并对交付使用后商品房面积缩水问题提...

  据新华网10月6日消息,记者日前从宁夏银川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获悉,经修改、完善后的《银川市城市商品房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交付前验收作出明确规定,并对交付使用后商品房面积缩水问题提出赔偿要求,房屋面积短少部分可按原售价最高3倍获得赔偿。

  《条例》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进行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违反条例规定,将未经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的,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验收手续;逾期不补办验收手续的,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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