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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房产管理系统被曝受贿窝案 今日开庭公审
2011-11-22 12:36:04   来源:   评论:0 点击:

以“服务企业”为名牟利 1000平米违建漂白“领证” 南京市房产管理系统被曝受贿窝案 今日开庭公审 南京市房产局产权市场管理处(下简称产权管理处)在2002年与南京市产权监理处合并,又称南京市房产登记发...

    以“服务企业”为名牟利 1000平米违建漂白“领证”

    南京市房产管理系统被曝受贿窝案 今日开庭公审

    南京市房产局产权市场管理处(下简称产权管理处)在2002年与南京市产权监理处合并,又称南京市房产登记发证中心。2003年,该处正式成立了以华侨路为总部,大光路、中央门分设房产交易分市场的格局,其后,为了解决200号员工的经费紧张问题,三市场的市场管理科新增了代理办证业务,“就是为一些办证要件不齐,‘有照违建’办理房产证”,时任产权管理处处长张定一回忆,“承担经营业务,有经济考核指标”。就这样,时任产权管理处大光路分市场市场管理科(下简称大光路市场科)科长唐军一步步走上了“不归”路。

    1000平米违建欲“转正”

    2006年年底,南京利晶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简称利晶公司)与南京酿造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酿造集团)合作开发的大光路38号5幢酿造集团研发楼完工,共8层,第9层为阁楼。

    据时任利晶公司总经理的徐忠卿回忆,在施工中,酿造集团委托利晶公司出售该研发楼房产,完工后,“以酿造集团的名义领取了研发楼的房产证一本,再以酿造集团的名义分为53个小房产证,分别过户给购买该房屋的客户”。

    知情人士透露,“名为研发楼,说到底就是房产开发,商品房”。

    2007年4月份,在改造8楼阳台时,8楼的4名住户提出了利用改造阳台的机会,把9楼的阁楼拆掉,加盖9层,在9层上再加盖10层,徐忠卿就是其中一名改造住户,“每家按照1000元/平米的成本平摊改造费用”。

    就这样一改造,8楼之上突然新增了千平米的2层“跃层”,“是我们自己违规改造的,属于违建,没有产权证”,徐忠卿坦言。

    2007年,经过媒体的曝光,南京市规划局调查介入,“到了2008年年底,我想能不能办理违建的合法手续”,徐忠卿想到了唐军,时任大光路市场管理科科长,“他说有点难度,但能办”。

    唐军回忆,这2层违建没有证,“按规定是办理不了产权证的”,“但我的印象里,这属于‘有照违建’,可以以酿造集团的名义办理”。

    “代理费一般为200元/平米,2层1000平米大概要20万元”,唐军分析,但他有了私心,“当时我炒房缺钱,正好想借这事弄点钱”。

    于是唐军向徐忠卿提出25万元的“好处费”,其中约定10万元自己留下,10万元给当时的中央门市场登记科科长王连海作为“打点”,“因为当时房产证是在中央门市场登记审批的”。

    剩下的5万元,唐军提出让给一位房产公司的经理王健作为开票费,“他们公司是作代理权属证件办理的”,通过王健公司与徐忠卿签订个合同,“不能是大光路违建办证的事,另外再找个项目,作为咨询报告费等”。

    “其实就是做了个壳,掩人耳目罢了”,王健表示,不过这5万元来得既轻松又容易,他没有理由不答应。

    就这样,25万元的费用,通过其他项目的费用从账面“合法化”,拿到20万元的唐军,并未按照事先约定给王连海10万元,而是给了他5万元,“连海并没帮什么忙,主要是我帮的忙”。

    以“服务企业”之名漂白成功

    既然是违建,唐军有何能力让其“转正”呢?这不得不提唐军的职业——产权管理处市场管理科的代理办证业务。

    “我们科室的主要业务是代理房屋、土地权属登记证书等等”,唐军表示,“一般客户手续齐全的,就不需要委托我们管理科代理”,而市场管理科的“主攻”方向则是为那些手续不全,不能通过正常流程办理的客户“服务”。

    按照唐军的理解,这些手续不全的房产,一般均为“有照违建”,“就是超规划核准面积或者缺失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他们的职能就是为“违建部分办到房产证”。

    有了这样的“畸形”职能,再加上数十万元的利诱,唐军使出了浑身解数,“在一次工作例会上,我向张定一处长汇报,能否给予酿造集团以及代理公司这样的企业一些倾斜角度”。

    唐军借用的是每年产权管理处均要举办的“服务企业”活动,唐军所在的科室以正式文件将这两层违建列为科里上报的“服务企业”案例,并向产权管理处提交,“请领导从‘服务百企’活动的角度考虑,让这两层违建办到房产证”。

    这样的申请得到了张定一的签字同意,“唐军对我说企业正在向规划部门缴纳处罚”,就这样,唐军拿着领导签字的文件,将申请交至中央门登记科王连海的手中,违建领取了房产证,漂白成功。

    等到有人投诉之后,唐军赶紧与徐忠卿的利晶公司签订了承诺,“写着两层违建正在规划部门办理规划罚款手续,如出现纠纷,与市场管理科以及单位没有关系”。

    违建领取到房产证的徐忠卿以及其他3户居民并未向规划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得到举报后的南京市纪委在调查徐忠卿时,徐忠卿向纪委交代了唐军行贿一事,南京市监察局强势介入,至此,这桩房产管理系统受贿窝案被曝。

    科员“吃肉”,科长“喝汤”

    在这起窝案中,曾经出现过科长唐军“喝汤”,科员“吃肉”的利益均沾。

    单浩为在2006年至2007年时任职于大光路市场管理科科员,虽然事后调入了中央门市场审核科,但唐军在单浩为的眼中,一直是“师傅”。

    一次偶然的机会,南京市秦淮区三新服务大楼的总经理朱清源找到了单浩为,“三新服务大楼添建了旧房,能否为办证帮帮忙?”单浩为在2008年上半年找到了唐军,“师傅,帮助想想办法,事后忘不了你的”。

    据朱清源回忆,三新服务大楼在2005年改制前,为南京市秦淮区服务公司的下属国营企业,改制后更名为南京三新商务管理有限公司,与三新服务大楼是一家单位,自己占有60%的股份。

    经过单浩为的测量,添建的面积在800平米左右,“这800平米没有产权证,也就是违建”。

    朱清源回忆,当时单浩为提出了每平米800元的“转正费”,“和我要55万元”。经过协商,单浩为与朱清源提出了45万元的“一揽子”协议,唐军回忆,“单浩为曾和我提出,他想赚点的意思”。

    按照单浩为的计划,拿到45万元后,自己留下25万元,给师傅唐军送去20万元,唐军此刻“指点徒弟”,“我们不能自己插手,你最好再找家公司作为代理”。

    单浩为心领神会,在师傅的帮助下成功为800平米“有照违建”漂白后,他拿出了20万元“孝敬师傅”,自己则用25万元买了一辆车。

    “那时候拆迁补偿,怎么说也在1万元/平米吧?”据单浩为推算,办理完毕房产证的800平米“违建”,拆迁补偿款在百万元之上。

    随着纪委的调查,单浩为在关键时刻没有想到师傅,“那时候纪委领导要找我谈话,我趁着上电梯的机会给朋友电话,让他赶紧给朱总(朱清源)交代清楚,当时给了我25万元,其中20万元是给了唐军”。

    收费无监管,“转正”价格靠协商

    唐军在收到20万元的“好处费”后,并未全部塞入腰包,而是拿出了10万元给当时的行政科科长王跃中,“当时大光路分中心的二楼食堂以及房产协会要改造,张定一提出改造的费用由大光路市场管理科自己出,费用从该科的生产经营款中交由行政科,不要从财务账面上走单位的账”。

    王跃中回忆,唐军曾经分数次给了他36.5万元的钱,“他告诉我这是市场管理科代理业务的钱”,而按照他的理解,“食堂和房协改造,工程款应该从单位的账面上支付”。

    除了费用上的以“代理”支付单位改造费用外,连最根本的“转正代理”业务,产权管理处下属的3个市场管理科,均无明文规定。

    按照唐军的说法,代理费用没有明确条款规定,“一般来说,到市场管理科申请代理业务,按照200元/平米征收”,他解释为“参照规划部门补交费用标准”,是“常年做法”。

    由于从2003年开始,每个市场管理处都有了经济考核任务,因此在为一些“有照违建”转正时,他们科长就可以办理,“如果对方面积太大,费用太高时,还可以协商”。

    就在上述为1000平米加层违建转正时,大光路市场管理科真正收取的代理费为3万元;800平米的添建旧房,代理费则是他交至行政科的10万元。

    时任产权管理处处长的张定一表示,自己从2003年上任处长以来,因为该处人员众多加上经费紧张,因此从2003年开始允许3个市场管理科开征“代理办证业务收费”,是为了“给单位创收,弥补经费不足”。为此,单位甚至与各个市场管理科签订经济责任合同书,“有考核指标”。

    “这种费用不是我们的合理收费范围,物价部门不可能批准”,张定一坦言,一般办理房产证,需要规划许可证、土地证、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等等先决条件,而他们推出的这种“代理业务不合理”,一般费用由“各个市场自己和对方谈”,“在服务企业的同时,又给处里创造了经济效益”。

    唐军由于炒房的需要,对于一些关系请托来者不拒,大至数十万元的好处费,小到数千元甚至因为举办“好房换购会”时帮助房产公司安排了好位置,对方所给的购物卡,他悉数收入囊中,根据公诉机关提供的材料显示,唐军在2007年至2009年期间,收受请托人贿赂36.6万元。

    时任中央门市场登记科科长王连海、审核科科员单浩为等,也受唐军影响一窝迁出,今日,该窝案涉案人员将分批接受法律公审。(本报记者 陈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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