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来自浙江的企业浙江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道明光学”)过会。这家主营业务为反光材料及反光制品,由小企业发展至今,此次计划发行2667万股,用于建设3000 万平方米反光材料生产线项目。
但是据本报采访得知该公司依然有一系列问题没有说清,作为一家即将上市的公司需要给投资者更多的公开透明信息。
纳税大户还是补贴大户?
本报从浙江永康市地税局了解到,道明光学是当地的纳税大户,2008年纳税1975.23万元,位居该市纳税排名第十八位。当年比前一年增加了982.53万元,还受到政府嘉奖。但是,这个纳税数字在道明光学的招股说明书中,各项税费只有875.36万元。道明光学董秘尤敏卫说,这是因为公司2008年涉及出口产品抵减内销产品增值税近1100万元、企业所得税近700万等造成的。“税务局在出口那方面计算调库数,我们2008年实际上没有任何税金支出,但是税务局都算我们交过税了,计入财政收入。”
这些专业的会计处理并没有在招股书中有体现,甚至有会计专业人士也对这种解释一头雾水。但是道明光学的报表却是实实在在体现了利润上的收益。
作为高新技术和出口企业,道明光学不但在2009年—2011年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率优惠政策更可以享受5%—16%出口退税率。
另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相关规定,凡在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2008年,道明光学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多达677.34 万元,直接导致其当年的净利高于利润总额。几项补贴下来,道明光学2008年所得税费用最终其实为负。
北京一家券商的投行人士称,类似道明光学这样既是高新技术企业又是出口型企业的公司,对税收政策通常都较为依赖,公司2010年部分产品出口享受“免、抵、退”的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的金额高达近2000万元。但是三年的税收优惠期即将过去,道明光学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在2011年即将终止,这为未来的利润带来风险。
专利官司未了环保处罚又至
在道明光学的招股说明书中,“环保”一词一共出现了37次,公司非常强调自身在生产环节中无污染和环保优势。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第25条(2)项亦规定,发行人不得在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但是记者注意到,2010 年8 月3 日,永康市环境保护局认为发行人因聚丙烯酸树脂合成生产线未经审批进行制胶加工,因此对发行人作出停止制胶加工以及罚款人民币7万元的行政处罚。当时道明光学未拿到批文就开工建设的质疑。
此外,记者还注意到,在2008年,道明股份曾两次遭到海关的行政处罚,具体原因皆是由于道明股份将出口退税率为5%的货品申报为出口退税率为11%的货品。
而2008年因侵害美国3M公司专利而败诉也成为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对此,尤敏卫解释说,“该案的诉讼主体是我们的母公司道明投资,而且我们已经停止相关产品的生产。”但华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曙华表示,生产型专利归属是关键性问题,如果专利存在法律纠纷,即使是母公司被告,拟上市公司也应该负责。再者,道明光学是否支付了专利费也应披露。
作者:陈旭来源经济观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