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张发票打出的收款单位为“山东面包新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红线处)。 朱军 摄
位于济南市历下区的“面包新语”开业以来,唐女士隔三差五就去该店购物,两个月内已经累计消费千余元,但是每次向店方索要发票得到的回复均是“目前没有发票,等下个月吧”。这让她怀疑该店的行为属于偷税漏税。
顾客:每次都说“等下个月吧”
“面包新语”于2011年8月26日开业。唐女士说,从该店开业起,她每隔两三天就去该店购买面包、蛋糕等产品,每次花费40元左右。“但是每次要发票,店员都说‘现在没有发票,等下个月吧’”,起初她以为该店刚开业,或许是手续没理全暂时无法开发票。“他们现在都开业两个多月了,我去要发票还是说没有。”唐女士说,她在该店累计消费已经达到千余元,手中保存的消费小票至少也有400多元,却一直没要到过发票。她怀疑该店行为属于偷税漏税。
10月30日下午,唐女士再次来到该店索要发票,对方依旧以同样的理由拒绝,且没理会唐女士的质疑。唐女士很生气,拨打济南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
店方: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
昨天上午,山东面包新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主管该店的一名女士称,由于该店开业时间不长,估账不足,发票经常是到了月中就没有了。发票不够,为何不及时补充?该公司财务部负责人魏女士称,该店是公司的加盟店,未能及时给顾客提供发票,主要是由于前期准备工作未做好。该店开业初期,上任会计因家中有事,没有与税务部门打交道,买来的一卷发票上的经营项目是“管理费”。考虑到顾客可能不会要这种发票,所以一直未使用。9月16日,她接任后,向税务部门申请将“管理费”改为“餐费”。因积压客户和新客户较多,发票多次申请增量后依旧不够。从11月份起,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唐女士可以持小票于11月1日去该店换取发票。
随后,记者将唐女士的情况反映给山东地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一名工作人员称,唐女士遇到的情况若属实,该店行为则不合法规。唐女士可向税务部门举报。
昨天下午,记者在该店购买了一种价值15元的产品,让店员开了一张机打发票。记者将发票代码、号码和密码转述给地税纳税服务热线一名工作人员。这名工作人员在系统上经初步核实称所开发票收款单位应为“山东面包新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济南泉城路店”,但实际上却是“山东面包新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涉嫌转借总公司的发票,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