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周刊】(记者 李书成)
继10月底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违规处罚后,素有“大股东提款机”之称的亚星化学(600319.SH)又迎来了证监局的调查令。
公司11月3日晚公告,公司接到证监会山东监管局通知书,因涉嫌违反相关证券法律法规,山东监管局决定对公司进行调查。
据亚星化学10月29日公告,经山东监管局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大股东亚星集团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附属企业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财务核算问题,责令亚星化学进行整改。山东监管局提出,整改工作应于2011年12月底前完成。
大股东违法无偿占用上市公司款项,是严重违法行为。它把上市公司当作提款机,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调查结果显示,亚星集团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合计9900万元,未履行审议程序,也没有进行信息披露;截至2011年9月底,亚星集团及其附属企业拖欠上市公司租赁费、辅料款等共计7669万元。
早在一年之前,山东证监局已经对亚星化学进行了检查,发现大股东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大量事实,公司时任董事长、董秘和财务总监均引咎辞职。一年之后,亚星化学恶习不改,终于再度遭遇调查。
亚星化学董秘范铭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解释称,这次被查是上次的延续,由于大股东占用的资金是长期积累造成的,所以无法在短期内偿还。“目前,公司正在与集团进行讨论,但要解决问题不是短期内就能解决的。”
亚星化学是国内PVC改性剂龙头企业。2001年上市,主营产品CPE是国内PVC抗冲改性剂的主要品种。
3日,亚星化学收于7.27元,下跌0.82%。
作者:李书成来源《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