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在成都打工的姚先生打进早报热线86757777称,他花了2万元订金在成都订了一套房子,后来得知自己没有缴纳社保或者一年纳税的证明,在限购令下无法在成都买房。 但是,玲珑郡销售人员却称再花9000元帮他“搞定”一年社保。姚先生想要回订金,但多次遭到拒绝。经过协商,销售商表示今日将把订金退还给姚先生。
“花9000元搞定社保”
天府早报记者联系到当事人姚大哥,他说,自己从南充来成都打零工。今年9月,姚先生在武侯区武侯大道附近的玲珑郡楼盘选择了一套60多平米的房子,价格在40万左右。10月3日,姚先生给开发商交了2万元订金,准备办理完按揭手续后签订购房合同。
在交订金后,姚先生听说成都有限购令这么一回事,于是在网上查了一下,发现自己并没有资格在成都主城区买房。
姚大哥对记者说,“售楼小姐又说交9000块钱才能把一年的社保办好,9000块钱对我这种打工者来说不是一个小数,所以就不想买房了,想把2万元订金要回来,可去了3趟售楼部,都被拒绝了。”
销售商承认违反限购令
前日下午,姚先生再次来到武侯大道附近的玲珑郡售楼部,要求退订金。玲珑郡的售楼工作人员说缴纳订金就说明客户默认能够解决社保和纳税证明。该售楼人员否认要给姚先生解决社保和纳税证明。“我们不可能说可以解决社保,我们又不是社保局”。
姚先生说,根据限购令规定,售楼部应张贴出限购令的相关规定,但是玲珑郡的售楼部看不到任何限购令的标志。
对于签订这个合同本身就是违反限购令规定这一点,该工作人员并不否认。随后,该工作人员以要开会为由,不再和姚先生交涉。姚先生不得不再次空手而回。
房管局>>>
限购令应张贴明示
11月2日下午,姚先生请求成都市房管局予以解决。昨日,成都市房管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相关规定,每一个楼盘都需要将限购令的第二条在显著位置张贴出来,如果没有,则是违规。房管局工作人员还表示,对于姚先生提交的材料,房管局工作人员还需要经过调查,了解到业主和开发商的情况后,再做进一步的处理。
律师说法>>>
销售商涉嫌商业欺诈
四川得道律师事务所曾兴圣律师说:“售楼中心如果未公示成都市的限购政策,则是明显违反成都市的相关规定”,成都市限购令明确要求应在销售现场、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限购政策。另外曾律师还表示,售楼的工作人员在明知对方不具备购买资格的情况下还要缴纳的订金不具备法律效应,涉嫌欺诈,当事人可以要回订金。
链接>>>
外地居民家庭须凭社保证明购房
《成都市金融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做好房地产调控工作要求的实施意见》第二条第二款明确:暂时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本市区购买一套住房。
天府早报记者刘桐陈荞